贵州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为严肃查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贵州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发布《贵州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暂行办法》,要求被督办主体及相关职能部门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依法依规做好事故善后工作;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并批复结案;依法实施责任追究;监督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按照办法,被督办主体应当在事故批复结案后一年内,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估结果通过后,被督办主体应将评估报告报省安委办备案,挂牌督办事项随即解除。


       近期,贵州省已对两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实行“挂牌督办”,一起是贵南铁路独山段7月15日发生的铁路施工爆破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另一起是贵阳市云岩区万江小区7月11日发生的民房垮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