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高价售卖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金雕获刑
山西男子蔡某不仅饲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金雕,还想售卖获利。记者21日从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蔡某因犯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繁峙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蔡某为谋取私利,通过手机QQ、微信发布信息联系买家,欲以6000元之价出售自己饲养的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金雕。2019年2月,被告人蔡某驾驶自己的车辆携带金雕准备在山西省原平市子干乡上零山村附近交易时被查。
繁峙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构成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蔡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