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管不了”7500元网课费的托辞站不住脚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近日,湖北十堰市郧西县第一中学一家长称,学校强制收取每个学生7500元网络授课费,加重家长负担,质疑此举是否合法合规。


       对此,郧西一中一工作人员称,这种模式是郧西一中与襄阳四中的联合教学。襄阳四中工作人员则说,该费用是合作公司收取的云校资源服务费。襄阳市教育局财务科相关人士称,他们只管学校的收费情况,那7500元如果是公司收取的话,管不了。


       两所学校合作的网络授课项目,一年收取7500元的高额费用,可涉事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都在撇清关系,要么说“不清楚具体情况”,要么说“企业收的”,要么说“管不了”。


       学校的项目,难道因为学校未直接经手收费,就可以不负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对发生在本区域校园内的收费行为,真的“管不了”?显然不能。企业的身份并不能掩盖学校在其中的关键角色。正是两所中学为企业的收费行为提供了授权与背书。那家所谓的云教育公司之所以能进入学校的课堂,其核心资产与唯一卖点,就是襄阳四中的品牌与师资。没有学校的认可与合作,企业何来向学生提供并售卖名校课程的资格?学校在此过程中,实质上是将自身的公信力与公共教育资源出租给了企业。


       更关键的是,收费行为发生在校园内,对象是在校学生,且与正常教学活动深度捆绑。学生与家长并非是校外自由选购的课业服务,而是在学校教学安排的框架下“被自愿”缴费。这种利用教育场景特殊性、裹挟教学安排进行的收费,无论最终流向何方,学校都难辞其咎。


       监管的真空不应成为违规行为的特区。教育局“管不了”的说法,暴露出监管缺位。校企合作不是法外之地,不等于学校可以将教育收费行为随意转化为市场行为,从而逃避监管。任何进入校园、与学历教育捆绑的收费项目,无论执行主体是谁,其性质、标准与合理性都必须接受教育、物价等主管部门的严格审查与持续监督。


       面对这类新型校企合作收费模式,监管部门绝不能停留在谁收费谁负责的表面,而应实施穿透式监管。要审视这笔费用是否真正合理,是否真实体现了服务的价值,学校是否从中获取了不当利益,是否变相加重了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背后是否隐藏着权力寻租或利益输送。


       7500元引发的争议,本质上是教育公益性与资本逐利性之间矛盾的显现。它也在扭曲“双师”模式的初衷。理想的“双师制”本应是线上线下教师的优势互补,但在此事中,效果一般的“双师班”却似乎成了牟利的幌子。这笔高昂的所谓资源服务费,实质上是部分县域学生为获取稀缺名校资源而被迫支付的“溢价”。


       必须严禁学校任何形式的乱收费。企业与学校深度绑定、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进行收费,这是乱收费的花样翻新,同样必须禁止。校企合作,若涉及收费,审核及监管必须更严,绝不能让其生存在两头都管不着的灰色地带。■王麓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