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举行公共部门及实体领导人员宣誓

       澳门特区政府1日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部门及实体领导人员宣誓仪式。在监誓人见证下,264名参与宣誓仪式的领导及等同人员庄严宣誓。


       仪式开始前,全体人员肃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仪式在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岑浩辉、立法会主席张永春、终审法院院长宋敏莉、行政法务司司长黄少泽、经济财政司司长戴建业、保安司司长陈子劲、社会文化司司长柯岚、运输工务司司长谭伟文、检察长唐晓峰、廉政专员欧阳湘和审计署审计长欧阳瑜的监誓下进行。


       264名来自公共行政部门、立法会辅助部门、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检察长办公室、廉政专员办公室和审计署审计长办公室领导及等同人员宣誓时说,必当拥护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尽忠职守,遵守法律,廉洁奉公,竭诚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服务。


       岑浩辉致辞时表示,根据澳门基本法、《维护国家安全法》,以及修订后今日生效的《领导及主管人员通则的基本规定》《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誓词中的内容是所有公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及主管人员应有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国家和澳门市民对特区政府公务人员的必然期望,既是政治责任亦是法律要求。


       他强调,参与宣誓仪式的官员是特区政府管治团队的核心骨干,在政策制定与执行落实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期望大家时刻铭记今日的庄严承诺,坚守信念、廉洁奉公、尽忠职守、勇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