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传染的我负责!湖南常德一干部拒戴口罩口出狂言被处分
华夏早报讯(灯塔新闻首席记者 董哲)“我传染的我负责!”2月2日,湖南省常德市一财政所干部杨亮带儿子准备离开所住小区散步时,小区保安要求杨亮进行出入登记,并提醒二人佩戴口罩,杨亮拒绝登记,拒不佩戴口罩,态度蛮横无理,狂言频出。事发后,湖南省桃源县纪委介入调查,通报称,杨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在网上流传的一段视频中听到,小区保安让杨亮出门要按规定登记,还要佩戴口罩,并好心提醒他“这是对你的关心和负责”。哪知杨亮并不领情,对保安嚷嚷着:“我传染了我负责。”
当听到保安对说他“你要对公众负责”时,杨亮更是口出狂言:“对所有人负责,我如果出现了任何问题,都一样的负责!”并称:“只要我不得病,任何人都不会得病!”
杨亮在小区门口与保安争吵。
跟保安发生争执之后,杨亮强行离开小区,在外面停留了十分钟才返回小区。
据湖南省桃源县纪委通报显示,2020年2月2日下午,一段内容为“某干部在出入康泰花园小区时拒不登记、拒戴口罩与管理人员发生争执”的短视频在各微信群传播。桃源县纪委高度重视,迅速介入调查。经查,该视频中出现的“某干部”为漳江街道财政所干部杨亮,汉族,中共党员,1976年1月出生,家住康泰花园小区。
2月2日14时许,杨亮带儿子准备离开小区到县文体广场散步,到达小区门口时,小区保安黄某、张某要求杨亮进行出入登记,并提醒杨亮及其儿子佩戴口罩。杨亮拒绝登记,拒不佩戴口罩,与保安发生争执,态度恶劣。
正在现场值班的县住房保障中心带班领导钱某、工作人员高某见状后,上前对杨亮进行教育劝导和政策解释。杨亮仍不听从劝阻,强行离开小区大门,在县文体广场停留10分钟左右后再返回小区。
通报称,2020年1月27日、28日,桃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已下发第8号、第9号令。杨亮拒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且态度恶劣,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月2日晚,桃源县纪委监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杨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在网上流传的一段视频中听到,小区保安让杨亮出门要按规定登记,还要佩戴口罩,并好心提醒他“这是对你的关心和负责”。哪知杨亮并不领情,对保安嚷嚷着:“我传染了我负责。”
当听到保安对说他“你要对公众负责”时,杨亮更是口出狂言:“对所有人负责,我如果出现了任何问题,都一样的负责!”并称:“只要我不得病,任何人都不会得病!”
杨亮在小区门口与保安争吵。
跟保安发生争执之后,杨亮强行离开小区,在外面停留了十分钟才返回小区。
据湖南省桃源县纪委通报显示,2020年2月2日下午,一段内容为“某干部在出入康泰花园小区时拒不登记、拒戴口罩与管理人员发生争执”的短视频在各微信群传播。桃源县纪委高度重视,迅速介入调查。经查,该视频中出现的“某干部”为漳江街道财政所干部杨亮,汉族,中共党员,1976年1月出生,家住康泰花园小区。
2月2日14时许,杨亮带儿子准备离开小区到县文体广场散步,到达小区门口时,小区保安黄某、张某要求杨亮进行出入登记,并提醒杨亮及其儿子佩戴口罩。杨亮拒绝登记,拒不佩戴口罩,与保安发生争执,态度恶劣。
正在现场值班的县住房保障中心带班领导钱某、工作人员高某见状后,上前对杨亮进行教育劝导和政策解释。杨亮仍不听从劝阻,强行离开小区大门,在县文体广场停留10分钟左右后再返回小区。
通报称,2020年1月27日、28日,桃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已下发第8号、第9号令。杨亮拒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且态度恶劣,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月2日晚,桃源县纪委监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杨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桃源县纪委发布的处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