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关闭”仍在审厂被强拆员工被棒打 官方:愿协商解决

       华夏新闻-华夏早报讯(灯塔新闻首席记者 董一泽)厂房被当地政府裁定拆除,工厂方不服诉至法庭。但是在法院的重审尚未开庭,结果仍然未知的情况下,这个地方的政府却有些按捺不住了,竟然在“五一”放假前组织多部门强行入厂断电,还打伤多人。面对如此“无视法律的行政行为”,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福兴新型墙体建材厂(以下简称福兴厂)的经营者感到既无奈又“恐惧”。
 
       重审期间工厂被强拆 数名黑衣人手持木棒殴打工厂员工

       福兴厂股东林某俊告诉华夏早报-灯塔新闻,4月28日上午,他们前往衡阳市政府进行上访,理由是因为衡阳市珠晖区政府和茶山坳镇政府多次强行拆除该厂,并以各种理由为难该厂。

       就在他们上访的当天,让林某俊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当天16时左右,大概有100多名着便装的男子强行进入福兴厂,使用暴力将厂里面的人员打伤,准备强行拆除该厂。“这些人根本看不出来是来自哪个部门,所有人均未穿工作服,也未佩戴工作牌,强拆现场有8人受伤,而且这些人在未出具任何书面文件的情况下,还从福兴厂带走了3人。”

       “在28号下午四点钟左右,来了10多台车,堵住了工厂的前后两条路,他们拿着铁管、木棒等工具,先把监控打烂,还断了我们的电,然后看到人就打,还抢走了工人的手机,因为他们都穿着黑衣服,并不清楚他们是什么人。”躺在病床上的林某忠回忆说。

       林某俊称,他们的人员被打伤以后,当地公安机关也没受理案件,现在医药费都是他们自己出。据悉,在此次冲突中,福兴厂共有8人不同程度受伤住院及留院观察。

       记者从现场视频看到,六七名黑衣人围着福兴厂的的一名员工,该员工被打倒躺在地上,至少4名黑衣人手持一米左右的木棒,对倒地的员工进行棒打。




左图为福兴厂被殴打的员工,右为数名黑衣人手持木棒殴打福兴厂员工。
 
       按要求投巨资整改仍被要求拆迁

       据了解,福兴厂前身为衡阳市群力页岩砖厂,位于珠晖区茶山坳田心村,2005年建好后几经转让,于2009年转让给林某锦经营,主要从事生产页岩空心砖、建材加工及销售项目。

       福兴厂的股东林某俊告诉华夏早报-灯塔新闻,2018年7月30日,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政府以该厂生产场所简易、物料堆放杂乱、环保治理设施欠缺、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等为由,对其作出《关于关闭衡阳市珠晖区福兴新型墙体建材厂的决定》,并责令其于2018年8月5日前关闭。

       据林某俊介绍,自2016年至今,衡阳市国土资源局、衡阳市珠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衡阳市环境保护局珠晖分局也曾多次以各种理由,向福兴厂下达过停产停业通知。

       “在各种手续到期之前我就去相关部门申请年检和延期了,但是他们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不予办理。在2018年区环保局下达整改通知书及中央环保督查后,我们投资了2600多万元对厂里的生产和排放设施进行了改造,但他们还是不准我们继续经营,并要求我们拆迁。”林某俊对记者说。




图为福兴厂。
 
       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诉至法院被驳回

       林某俊称,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政府作出“责令福兴厂于2018年8月5日前关闭”的决定后,福兴厂不服,遂向衡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018年11月28日,衡阳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珠晖区政府作出责令《关闭决定》时程序存在瑕疵,且作出《关闭决定》的同时未依法处理,但撤销其决定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决定维持珠晖区政府于2018年7月30日作出的《关闭决定》,并责令珠晖区政府对福兴厂依法予以处理。

       福兴厂不服该决定,遂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衡阳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福兴厂的诉请于法无据,一审判决驳回了福兴厂的诉讼请求。
 
       省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接到一审判决后,福兴厂不服,又上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所作的行政行为必须主体适格、事实有据、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论得当。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称,珠晖区政府能否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关闭决定》、执法程序是否合法;福兴厂是否属于城市规划区;行政机关认定福兴厂生产场所简易、物料堆放杂乱、环保治理设施欠缺,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当地环境,投产以来未向区环保部门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有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在《关闭决定》依法应予撤销,但撤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下,《行政复议决定》予以维持是否正确,一审均没有查清。因此,一审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依法应予纠正。

       2019年7月1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撤销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关于福兴厂的行政判决,发回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2020年5月1日,福兴厂相关负责人对华夏早报-灯塔新闻,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尚未开庭,目前接到的通知预计是5月6日开庭审理。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的行政裁定书。
 
       政府回应:希望依法依规协商解决问题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多次联系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政府、珠晖区委宣传部和珠晖区信访局等部门,均无人接听电话。华夏早报-灯塔新闻随后给相关负责人发送了采访信息,但截至发稿时仍未收到回复。

       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李进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4月28日下午是由珠晖区政府牵头,电力部门为主,多部门配合的一次联合执法,其目的只是为了断掉福兴厂的电源。“因为根据国家自然资源武汉督察局和《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福兴新型墙体建材厂不仅违反用地4.5亩,非法占用耕地0.9亩,该厂处于城市规划区内,而城区内是不允许建设砖厂的,且他们没有相关手续。两年以来,衡阳市已关闭23家砖厂,现只余这一家。”

       刘李进还表示,城区内砖厂关闭是必然的结果,因考虑到福兴新型墙体建材厂前期投资比较大,各相关部门曾多次上门与其协商,都被拒之门外。“依法依规,协商解决这是我们亘古不变的原则,希望福兴新型墙体建材厂能够正视法规,与政府一起携手,沟通协商解决好这件事情。”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将继续关注此事,发回最新报道。




衡阳市人民政府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书中口头辩称,称珠晖区人民政府此前作出关闭福兴厂的行政决定程序存在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