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金融服务人才20条 人才信用贷不设上限
13日,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人才办常务副主任温暖在浙江省金融服务人才政策举措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人才信用贷需求较大的情况,今年浙江将人才信用贷额度由以往最高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放大到不设上限。
2016年,浙江率先成立中国首家人才银行,目前仅浙商银行已向人才授信贷款80多亿元;浙江率先组建中国第一支以人才命名的海邦人才基金,已投资80多家海外人才创办的企业,其中已上市10家;浙江率先成立中国首家人才小贷公司,为人才提供随借随贷、周转灵活的小额贷款……
日前,浙江省委人才办会同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有关单位,联合出台“金融服务人才20条”。
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副行长杨民表示,政策整合了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担保等各类金融资源,目的是为人才创业创新提供“应贷尽贷、应保尽保、应投尽投、应担尽担”的全方位金融服务。
根据规定,对初创企业的人才企业,原则上可以获得1000万额度,成长期企业原则上可以达到5000万额度,在资本市场挂牌的企业贷款上不封顶。此外,在创新人才企业还贷模式上,贷款最长期限可以达到10年,最长给予3年还息不还本的宽限。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潘广恩介绍,当前,浙江省已初步形成“人才保”“人才贷”“人才板”等全链条金融服务体系。
温暖说,下一步,浙江将坚持打造人才生态最优省份,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政策,争抢国际高端人才,升级人才服务举措,激发各类人才活力,成就人才发展事业,为建设“重要窗口”贡献更多人才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