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条例草案》通过有助界定法律底线

       华夏早报香港讯(记者 巢砥平)香港特区立法会4日三读通过《国歌条例草案》。多位香港政界人士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指出,该草案的通过有助为香港社会界定清晰的法律底线,如果出现蓄意侮辱国歌等违法行为,就要受到法律制裁,这也有利于香港的稳定和发展。


       香港特区立法会4日继续审议《国歌条例草案》,约11时45分完成全体委员会审议并进入三读程序,至约16时50分进行表决。香港特区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宣布,《国歌条例草案》获得通过。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民建联副主席陈勇表示,国歌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尊重国歌是应有之义,这在世界范围内都是如此。他还指出,《国歌条例草案》通过后,相信绝大部分香港市民都不会受到影响,市民的权利与自由仍然受到保障。


       “只有公然蓄意侮辱诋毁国歌,才会受到法律制裁。”陈勇说。对于有反对派立法会议员多次故意拖延,他指出,有些议员不断破坏的行为,已超越了道德与法律底线,应受到法律严惩。


       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再出发大联盟”副秘书长黄英豪指出,近年来,香港社会屡次出现有人在公开场合侮辱或不尊重国歌的行为,跨越了包括香港居民在内的14亿中国人可以接受的底线。《国歌条例草案》的通过,是为香港社会界定法律方面的界限和底线,填补该领域法律的空白,有利于香港社会的稳定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