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药品集中采购发挥低价辐射作用
从2018年底第一批“4+7”共11个城市试点带量采购25个品种,到2019年9月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再到2020年初第二批带量采购32种药品,我国带量采购不断扩围,频率越来越密集,效果也越来越明显。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特点是,这次药品集中采购改变了此前只将集中采购的低价药供应于试点公立医院的做法,允许医保定点民营医院、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愿参加各省采购联盟,报送采购需求,实施带量采购。目前,山东、浙江、上海等多地发文,将对药店医保药品集采,纳入医保系统的采购渠道。这样一来,这些低价药就可以顺利地进入医保定点的民营医院和药店,从而消除不同机构之间中标药品的价差。
这些改变显然是总结了此前的经验和教训。2018年底第一批“4+7”城市试点期间,同款药品在相连地区或同城不同机构之间,出现价格相差悬殊现象。如去年7月央视报道,恩替卡韦分散片在4+7城市带量采购中,中标价格下降94.12%,试点医院的价格是每盒17.36元,但在同一城市的药店里,却一直卖498元一盒。
沈阳的张女士在医院开药,过去一个月的药费,够现在吃一年,假如她是到药店去买药,希望也能享受到这样的低价。
“同药(在不同地方医院)不同价”“同城(医院和药店)不同价”之类问题的存在,不仅增加了部分患者的药费负担,而且对药品市场秩序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一些药店因部分药品价格更贵而失去竞争力,处境更加艰难。同时,过去一些习惯于在药店买药的患者,如果仅仅因为能买到便宜药就要到医院看病买药,这会进一步加剧医院尤其是大医院扎堆看病的现象。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假如民营医院和药店难以获得集中采购的低价药,就仍会有很多患者无法享受到药价实惠。现在,民营医院和零售药店也能参与药品集中采购中,这意味着不同的机构都能共享低价,药品集中采购模式也会发挥更大威力。不仅药品大幅降价趋势不可阻挡,而且降药价实锤政策的阳光有望普照每个角落,惠及每一个人。█罗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