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落马”厅官被捕 被指“疫情期间饮酒聚餐”

       华夏早报讯(记者 朱书斋)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17日发布消息称,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原市委常委、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郭刚作出逮捕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郭刚生于1970年5月,党校研究生学历,河北安国人。200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12月参加工作。他曾于1992年至1996年在蒙古国立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英语专业学习,1998年7月进入内蒙古大学外国语学院公共外语教研室任助教。2002年至2007年,他被商务部借调派驻蒙古国使馆经商处,历任三等秘书、二等秘书、使馆党委秘书。此后他回到国内,历任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副市长、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副主任、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等职。


       2017年9月,郭刚任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常委、副市长。2020年3月,他不再担任巴彦淖尔市委常委、提名免去市政府副市长职务;4月,被免去市政府党组副书记职务。6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他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郭刚被指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在干部调整、工作安排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疫情期间饮酒聚餐;生活腐化堕落;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另据最高检同日发布消息称,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许爱莲作出逮捕决定。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高忱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