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救娃者删视频,不该遭遇“恩将仇报”指责
见义勇为却遭起诉,有网友替凌先生叫委屈。但正如多数网友指出的,热心救人虽值得表扬,未经允许上传男童未打码视频,即便是为提醒家长以此为戒,也确有不妥。
于情,视频没有对孩子的面部打码,可能会引起同龄人对男童的嘲笑,孩子的自尊心得不到尊重。要知道,互联网快速传播带来的舆论和评价,可能会给孩子带来巨大的心理创伤。同时,周围人对家属指责不断,家长虽有错在先,不该留孩子在车内,但过度的舆论压力,已经让他们的日常生活受到影响。
于理,隐私权是公民的基本权益,公民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在将要实施的《民法典》中,也强调了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提出,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在此事件中,拍摄者没有对男童的脸部进行打码处理,任凭视频在网上大量传播,违背了对未成人的关怀和保护。
行善是好事,理应得到赞赏。但对于行善者无限度的包容和称赞,以及“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压力,容易将被救助者置于弱势地位,造成对被救助者权益的忽视。如同在此次事件中,家长保护孩子隐私权的合理诉求被拒绝,协商无果无奈拿起了法律的武器,却被扣上“恩将仇报”的骂名。
施恩不能凌驾于一切之上,对于拍摄者的批评也非“让好心人寒心”,而是站在法理与人情的交汇点上,给予每一个平等个体应有的保护和关怀。家长应该对好心人真诚地道一句感谢,拍摄者也该对隐私的越界说一声抱歉。
据悉,面对家长的恳求,拍摄者起初称不会打码技术,自己发视频是为了宣传错误行为、提醒家长注意。不过,17日晚上七点多,凌先生已经把无码视频删除,并上传了一个有码的新视频,遮挡住了男童的脸部。虽不知是家长的起诉压力使凌先生删除了视频,还是凌先生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欠考虑,但无论如何,善行值得肯定,被救助者也有权利对“恩人”的不合理行为说不,厘清是与非,才能避免冲突。█徐杭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