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社会性质组织诱骗中国公民前往柬缅从事裸聊 首犯获刑25年
11月25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永忠等12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强奸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非法拘禁罪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查明,2019年7月以来,被告人陈永忠等人为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犯罪,在某国租借房屋,并以高薪引诱、熟人介绍等方式从国内招募人员,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陈永忠等人为首,以被告人柏承阳、陈小玲、陈荣城、余志文等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谢侠、涂晓红、肖春城、叶倩玉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人员基本固定,层级结构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为攫取非法利益,在网络社交平台针对不特定人员,有组织地长期实施诈骗、敲诈勒索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取经济利益达4523844.66元;该组织还实施了非法拘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成员实施了洗钱、强奸犯罪活动,在相关区域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莫亦翔介绍,2018年1月至2020年11月底,全区共打掉涉黑组织114个、涉恶犯罪集团307个、涉恶犯罪团伙393个,查扣涉案资产216.71亿元;共起诉涉黑恶案件876件6070人;共一审审结涉黑恶案件633件3882人,二审审结涉黑恶案件287件2199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1829件,党纪政务处分1445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51人。根据自治区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调查统计,今年第三季度,全区人民群众安全感达98.19%,政法队伍执法满意度达91.7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调查满意度达96.29%,创历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