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全国首个诉讼服务规范省级标准
1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这也是全国首个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相关的省级地方标准。
据了解,2016年底,国务院批复同意浙江为全国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份。2017年,该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率先制定诉讼服务中心运行地方标准规范。在此基础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结合近年来浙江全省各级法院已基本建成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的新型诉讼服务中心的实际情况下,将该标准规范提炼上升成为该省普适的省级地方标准。
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何鑑伟介绍,该标准分为四个部分,包括基本要求、大厅服务、热线服务和网上服务。在大厅服务方面,该标准细化了导诉分流、诉前调解、立案服务、立案调解、简案速裁、判后答疑、执行服务、信访办理等内容。比如立案服务,标准明确要求立案申请的办理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在热线服务上,该标准通过模拟情景代入形式,制定了常用标准服务用语,同时明确配置标准、机构管理、人员要求,细化规定热线服务范围、流程、要求,包括来电接听、来电处理、诉讼咨询、投诉举报、涉诉信访和意见建议等。
在网上服务方面,该标准有效整合浙江法院网、浙江智慧法院APP、浙江移动微法院、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等多种平台功能,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和其他社会公众提供网上诉讼服务。同时,根据《浙江法院网上诉讼指南(试行)》,该标准还确定网上诉讼服务流程,包括注册登录、网上立案、网上缴费、材料提交、案件查询、联系法官、网上阅卷、网上送达、在线调解、咨询投诉等具体内容,以确保网上诉讼服务真正发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