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院女法官被害案:嫌疑人离异未生育或存在心理问题
1月12日清晨,湖南高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周春梅在小区地下车库被人行刺,当场死亡。
根据警方通报,犯罪嫌疑人向某与周春梅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被拒,继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目前,向某已被控制,案件还在侦办中。
“湖南女法官拒绝‘打招呼’,被同乡残忍杀害”一案,迅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也让人们倍感痛心。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迅速跟进报道,深度还原案件背后细节,以及这位优秀女法官追求公平正义的一生。女法官拒说情拒收 遭同乡举刀相向
1月12日晚,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来到位于长沙市某小区的周春梅家中。一场简单的追思会正在进行,并不宽敞的家中挤满了人。
周春梅的丈夫陈文曲双眼通红地坐在客厅的椅子上,偶尔强打起精神回应着亲友、同学和同事的宽慰。15岁的儿子陈星(化名)同样红着双眼,跪在地上答谢前来吊唁的亲友长辈。
周春梅两岁多的女儿还不能理解为什么家里突然来了这么多人,哭喊着要妈妈。这时,有人拿来一台播放着动画片的平板电脑摆在了她面前,分散了她的注意力。
白发人送黑发人,周春梅的父母的痛更刺痛着在场人的心。巨大的精神压力几乎要击垮周春梅的母亲,在湖南高院院长田立文一行前来看望慰问时,她好不容易停住了嚎啕,却根本站不起来。
这样一起令人痛心、令人愤慨的案件到底是怎样发生的呢?
嫌疑人因不满岗位调整殴打副总 引发劳动争议
1月12日晚,在周春梅居住小区的地下车库案发现场,想起12个小时前发生的这场猝不及防的惨剧,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仍然不寒而栗。
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1月12日发布通报:当天7时30分,湖南高院法官、45岁的周某某被44岁的向某刺伤,周某某已无生命体征,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经警方初步调查,周某某与向某是同乡,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某某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该案目前还在侦办中。
据此前报道, “作案者是被害法官的同学”“作案者化装成求职者应聘小区保洁员,上班5天,蹲完点后伺机行凶”。
一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向某确实与周春梅相识,两人是湘西州龙山县老乡,从中学到湘潭大学都是同学。
该知情人士还告诉记者,向某2000年到某公司上班,2017年 公司岗位调整,向某不同意安排。矛盾激化后,2019年3月11日, 向某手持木棍殴打公司副总祝某,将其头部等处殴打致伤。同日,向某在公司的多个微信群里发表了其对公司领导的负面评价。
2019年3月14日,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对向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同年4月26日,向某与伤者祝某就打人事件达成和解协议书,并向祝某支付了医药费及部分赔偿款。
后来,公司以向某单方面殴打公司员工,又散布不实言论恶意造谣中伤相关领导,违反了国家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为由,与向某解除了劳动关系。
向某认为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开始起诉公司,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年资津贴、未休年休假工资、餐费补贴等费用。但 一审和二审,法院均没有支持向某的请求。
老乡拜托“打招呼” 她直言“你没道理”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这个案子从劳动仲裁到一审、二审,向某都向同学兼老乡的周春梅咨询过意见,“周春梅看完材料后,就告诉向某, ‘这案子你没什么道理,败诉的可能性很大。’”
向某听不进去周春梅的意见,甚至 要求周春梅利用自己的身份向下级法院“打招呼”。
周春梅并没有去打这个招呼。周春梅的丈夫陈文曲告诉记者,家乡不少人知道妻子“在省里的法院当法官”,希望妻子能顾念乡情在司法方面帮忙打招呼,但 妻子为此和家乡人约法三章,“为案子说情请托请不要敲我家的门”,导致很多人觉得妻子“不讲人情”。
向某在一审、二审均败诉后,向湖南高院申请了再审。案子正好分到周春梅所在的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长是蒋琳。
“一直到9月底这个案子判完了,春梅才告诉我,之前我同学有个案子在你那,已经判完了。”蒋琳告诉记者,向某的这个案子是9月4号裁定的,法庭认为公司解除与向某劳动关系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向某的再审理由不能成立,驳回了再审申请。
儿子说:妈妈出事后,我想学法律
4个多月后,2021年1月12日清晨,向某蛰伏在周春梅居住的小区地下车库,向走进车库准备开车上班的周春梅举起了屠刀。
赶到地下车库抱起妻子慢慢变冷的身体时,陈文曲撕心裂肺地嚎啕大哭。这个曾经幸福的四口之家顷刻坠入深渊。
陈文曲和周春梅在读研究生时结识、相恋,婚后很快有了第一个孩子,前两年又添了个女儿。两人的专业都是法律,有共同话题,都爱思考、爱学习、爱研究,知网上至今仍查询得到多篇两人共同撰写的法学论文著作。
周春梅是法官,本来还接案子的陈文曲执业回避,停了律师业务,专注于学术和教学。
因为工作繁忙,周春梅经常是白天开庭、接待当事人,晚上写审理报告、判决书,加班到凌晨的情况经常有之。照顾孩子的事,更多的靠家中老人和丈夫陈文曲。虽然又累又辛苦,对家人还充满愧疚,但她曾说, 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一切都值得。
“信守程序,明辨是非;善用法理、温情司法;准确衡平、中立公正;疏导调解、案结事了。”周春梅用32个字阐释自己的工作理念。
刚上高一的陈星正值青春期,之前他一直觉得妈妈对他要求太严格。他说,他很后悔没多听妈妈的话,想跟妈妈说句对不起。原本陈星准备学理科,但妈妈的事情发生后,他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打算学法律。“我想把妈妈没做完的事,继续做下去。”
父亲心中的“小骄傲”
1月12日晚,周春梅的父亲勉强抑制住悲痛的情绪,和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进行了短暂的沟通。在他的印象中,女儿从小懂事乖巧,学习从来不用家长操心,“她那时在龙山县一中读书,成绩不是班上第一就是第二”。
湘西群山里的中学,刻苦读书的苗家妹子周春梅对于自己走出大山的未来和理想有着清晰的认知,喜欢阅读的她对法律书籍尤其感兴趣。
1999年,周春梅法学本科毕业后进入了吉首大学从事知识产权法的教学工作。同时,她毫不懈怠地学习法律知识,阅读各种法学杂志、法学名著,关注法学理论最新动态。讲台、图书馆、食堂、宿舍便构成了她生活轨迹的大部分。
2000年,她考取了湘潭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了解到,读研期间,周春梅继续着她的“学霸”传奇。2003年6月,因科研成果突出,她荣获湘潭大学校长奖,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先后在《法律适用》《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当代法学》《行政与法》等国家核心法学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
也正是在湘潭大学读研期间,周春梅认识了她的先生陈文曲。由志同道合的同学成为举案齐眉的爱侣,他们原本是很多同学羡慕的对象。
2003年,周春梅研究生毕业,通过公开招考,进入湖南高院工作。
“要认真,要对当事人负责”
1月13日上午,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来到周春梅生前工作的湖南高院审判监督第一庭。
她的办公桌上堆放着一摞没送出去的案卷,案卷下方是周春梅用娟秀字迹写的呈送意见。案头还摆着一排厚厚的法律专业书籍,一个抬高的书本夹。
因为常年伏案工作,周春梅的颈椎有了些问题,看书的时候,她总是用这个书本夹把书固定得高高的。两台电脑沉默着,边上是一筒吃了一半的小点心,她加班时会用这个来充饥。
一切照旧,仿佛周春梅刚刚起身离开办公室,去隔壁拿一份文件。
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蒋琳是周春梅多年的同事,比周春梅早进法院几年的他,对周春梅在业务方面的精益求精印象非常深刻。
“春梅能办案,能办好案。她来审判监督第一庭之前,全年办案数位在全院3个民事审判庭中是第一,她所办的案件经评查全部为优秀,且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闹访,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改判。 因表现出色,她曾被评为湖南省高院2014年度办案能手。”蒋琳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2016年,在民一庭工作了13年后,业务优秀的周春梅出任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审判监督就是依法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审判监督的法官是‘法官中的法官’,这对法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要求更高。”蒋琳告诉记者。
“春梅的为民意识很强,她是我们庭‘繁案精审’团队负责人。”蒋琳说,这些“繁案”,大多法律程序复杂、事实复杂、法律关系也复杂,需要如理乱麻一样“精耕细作”,经过她和团队的努力,这些案子大多顺利判决,息诉息访的很多。
审判监督第一庭法官助理黄理曾经在2018年给周春梅当过一年的法官助理,她始终记得周春梅跟她说得最多的两句话—— “要认真”“要对当事人负责”。
“我们经常和春梅姐探讨业务。讨论的题目包括争议较大的案子、疑难案件、新出的司法解释等等。我印象最深的是,春梅姐不会因为自己是副庭长、业务能力比我们强,就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我们,她会鼓励我们充分思考,说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然后再分析法理和逻辑,让我们把问题思考得透透彻彻。”黄理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不惧威胁,满怀温情
周春梅生前曾参与过湖南一档普法电视节目的录制。一名和她打交道多年的媒体人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周春梅法官关爱弱者,崇尚法治,非常注重案件细节的平衡。
2015年11月3日,周春梅受邀参加这档普法电视节目的录制,第一次面对摄像机镜头的她对自己的着装和措辞要求严格,以至于有点紧张。
录制完后,她告诉该媒体人:“怕正式出来让人大跌眼镜,我都不敢告诉别人收视时间。”
“参与录制这些普法节目,会占用大量的空余时间。很多法官本身工作就很忙,很难挤出时间来帮媒体做‘义工’。但我们从第一次找到周春梅法官起,她就很支持我们。我理解, 她是为了一份情怀在向大众普法。”该媒体人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也许是周春梅在繁重的工作之余还坚持普法的原因。向曼琦是湖南高院新闻信息网络处网络科科长,她和周春梅的最后一次工作联系,是为了院里开展《民法典》的宣传工作,“当时我们安排了各个业务庭对《民法典》的各分编进行解读,其他的业务庭大都安排了年轻的业务骨干撰写。但作为庭领导的春梅姐,认认真真写了一篇解读高空抛物行为法律责任的文章发给我”。
“在我的印象中,春梅为人正直,办案认真,会注意到案件的每个细节,查清事实后依法公正处理案件。”蒋琳告诉记者,周春梅此前所在的民一庭,所办案件很多涉及金融、房地产等纠纷,法律关系复杂、标的额动辄以亿计算,案件当事人常想方设法拉拢她或对她施压,甚至是人身威胁,“但她始终不为所动,公正审理”。
平和温婉、善良正直、专业公正,是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在湖南高院听到的诸多同事对周春梅的共同评价。
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始终贯穿在周春梅少年时代的法律梦想,青年时代的法律课堂,以及此后十几年的法律工作中。“如果不是这场意外,她一定会成为一位很有成就的法官。但也是这场意外,让大家看到了一位湖南法治工作者不徇私情的内心坚守。”蒋琳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今日女报/凤网首席记者 李立
绝不姑息任何一双伸向法官的邪恶之手
1月12日,寒风凛冽,噩耗传来,一个正义的女法官倒在邪恶的毒手之下,一时间迅即刺痛了所有人的心。
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暴力袭击事件,也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恩怨情仇,这是对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公然挑衅,这是对法治社会乃至公序良俗的公然践踏!
湖南省高院和长沙市公安部门的调查表明,凶手动机之卑劣令人发指,因为正义拒绝了非正义,她竟蓄意拔刀相向。
众所周知,法官是一面镜子,一面公平正义的镜子,一面捍卫法治尊严的镜子。周法官在“打招呼”的凶手面前,她原本可以敷衍应付,以保得全身而退,但是她坚决对“打招呼”的人说“不”,她以一种正义的光芒点亮了法治的根基。
在推进依法治国的道路上,我们为有周春梅这样的法官骄傲,做专业敬业法官,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周春梅法官给我们做了最好的诠释。
《中国审判》曾刊文介绍时任湖南省高院民一庭审判长周春梅的先进事迹,2014年全年办案数位居全院3个民事审判庭第一,所办案件经评查全部为优秀,且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闹访,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改判,因为工作表现出色,周春梅同志曾被评为湖南省高院2014年度办案能手。她的倒下,是用生命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宗旨,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为建设法治中国作出了贡献。
法官,正义的化身,法治社会的守护者与建设者。正义者首先自己要正义,周春梅法官就是这么做的。反对“特殊照顾”,坚决不徇私情,我们为周法官的正义之举深深感动,为社会充满的正义力量深情点赞。
血淋淋的事件警示我们:一些人若因不合理的个人利益未得到满足,采取暴力方式迁怒法官,暴力相向于法官,这一破坏人性底线的罪恶行径,绝不可姑息纵容。
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如一面法治大旗,飘扬在每个正直法官的心中,成为内在的价值观与人生信念。作为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捍卫者,法官守护着内在的核心价值,甚至不惜牺牲生命,这是值得弘扬的伟大法治精神。
我们必须坚决向此类卑劣行为集体说不!唯有严惩不贷,才能守护和回应对公平的坚守,才能筑牢“全民守法”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石。
与此同时,保障司法人员人身安全,让司法人员深切感受到职业的尊严和荣耀,已成为时代的另一个急切呼唤!█观潮的螃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