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男子治疗期间擅离医院 被判监禁4个月
华夏新闻-华夏早报香港讯(记者 潘利求)香港一名确诊新冠肺炎的男子在接受治疗期间擅自离开医院,违反香港法例《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第599A章)(《规例》),5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4个月。
据介绍,该名63岁男子早前确诊新冠肺炎,被送往公立医院接受治疗。他在2020年12月18日擅自离开医院,经警方搜索后,于20日被寻获。
根据《规例》,任何自知属传染病接触者或受指明传染病感染的人,不得身处任何公共运输工具或任何街道、公众地方、娱乐场所、聚会地方、会社或酒店或藉从事任何行业、业务或职业,而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险。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5000港元及监禁6个月。
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发言人表示,市民的合作是阻止病毒在社区传播的重要一环。有关行为不负责任,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险。特区政府对相关行为予以严厉谴责,并吁请公众遵守《规例》。
截至5日,香港共有2人因违反《规例》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时监禁最多4个月。特区政府卫生署重申,必定会对任何违反《规例》的人士作出严肃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