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纪委副书记闵红妹被曝黑话索贿 五块香皂代表五万元
1月30日,华夏早报以《江西南昌县一村委会被指招商引资过河拆桥》为题报道了江西省南昌县八一乡钱溪村村委会招商引资“关门打狗”一事,近日,该土地承包人再次向华夏早报曝料,称南昌县纪委副书记闵红妹就其厂房拆迁一事,多次指使其亲戚、南昌县八一乡钱溪村村主任章志刚索要“了难费”,最多一次索贿金额高达50万元。
南昌县招商引资过河拆桥
2011年3月3日,刘贻正、张文华、张木莲三人(以下简称刘、张三人)在熟人引荐下,从湖南远赴江西省南昌县投资办厂。
经过和江西省南昌县八一乡钱溪村协商,钱溪村村委会将位于南昌县日杂公司仓库东南、东靠湖华村洲地界的15亩村集体土地以每亩3万元的价格出租给刘、张等3人,总租金为45万元,租赁年限为49.5年,每亩另外加收1.8万元的建厂手续费。
根据双方的土地租赁合同约定,钱溪村村委会负责保证刘、张三人使用该土地不受他人干扰,对于土地的性质,合同中钱溪村村委会并没有进行任何的说明。在合同中,钱溪村村委会称,该土地出租已经获得村民代表会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合同签订后,刘、张三人根据之前的三人约定,将15亩土地划分为三块,每人约为4.63亩,分好地后,三人开始凑集资金大张旗鼓的建设厂房。
2011年12月,南昌县有600多处违章建筑被卫星航拍。其中,刘、张三人的合资厂房也属被拍对象之一。钱溪村村委会告知刘、张三人,称南昌县要拆除还未满一年的合资厂房,并多次以违章建筑之名要求刘、张三人将厂房拆除。
随后,刘、张三人为保厂房不被强拆,在钱溪村村委会主任的威逼利诱下做了假口供。最终,刘、张三人的厂房被南昌县国土资源局冠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名强拆,并被南昌县公安局定性为刑事案件。
县纪委副书记指示村主任多次索贿
2011年12月,南昌县对县里土地使用情况做航拍后,该县八一乡钱溪村村委会主任和村书记要求刘、张三人,“立即拆除土地上面的厂房。”
此后,刘、张三人携带当时与钱溪村村委会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到村委会理论,讨论厂房是否应该拆除的问题,双方僵持不下。后来,钱溪村村主任章志刚告诉刘、张三人,如要解决问题,需要去找南昌县纪委副书记闵红妹。
刘、张三人告诉华夏早报,他们租赁土地并建设厂房与村委会是存在土地租赁合同关系的,只能依合同办事,不能说拆就拆。
无奈之下,病急乱投医的刘、张三人,在了解到钱溪村村主任章志刚的妻子与南昌县纪委副书记闵红妹的妻子为亲戚关系后,前往闵红妹办公室送给其11000元钱。闵红妹对刘、张三人承诺,“没事,回去听村委会主任的。”
2012年1月8日,南昌县国土局通知刘、张三人就关于土地厂房一事前往村委会作笔录。此时在场的只有三人中的张文华一人,其余两人因有事外出而未作笔录。张文华遭到钱溪村村主任章志刚的威胁,章志刚称,如果不按照村委会的意思做假口供,将会导致人财两空、家破人亡。
别无他法的张文华只能按照村主任的要求在南昌县国土资源局作了假口供。
村主任成纪委副书记索贿代言人 五块香皂等于五万元
2012年1月12日,在张文华按照村委会主任章志刚的要求作完假笔录后,南昌县国土资源局发出《涉嫌土地犯罪案件移送书》,将该案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名移交南昌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刘、张三人告诉华夏早报,张文华在村委会做完笔录后,过了几天,闵红妹将此前收受的11000元钱退了回来,刘、张三人认为是钱送少了,“当天连同退回的11000元钱,我们只得再加上一些钱,共计约2万元钱,在闵红妹的办公室再次送给闵,闵再次收了钱。”当天晚上村主任章志刚转告刘、张三人,闵红妹说钱少了,还要五块香皂(当地黑话,意为一块香皂代表一万元)。
刘、张三人告诉华夏早报,南昌县纪委副书记闵红妹已经收下前两次送的钱,对于闵红妹提出的5块香皂要求,因为钱没有凑够,所以刘、张三人这次没有照做。
纪委副书记大年初一索贿 村主任代其开价50万
2012年1月23日,恰逢大年初一,南昌县纪委副书记闵红妹与钱溪村村主任章志刚在该村喝完酒后醉醺醺地去工地找刘、张三人,刘、张三人当时并未在工地。
刘贻正告诉华夏早报,接到闵的电话后,他马上开车赶往工地。到工地时,闵、章二人早已离开。刘被通知去南昌县政府闵红妹的办公室,刘赶到闵红妹办公室时,闵、章两家的亲属都在场。
“闵红妹开口让我去给村主任章志刚买两条烟。”刘贻正说,随后他买了两条软中华送给闽红妹。
2012年2月14,南昌县公安局通知张文华前去作笔录时,对其进行了羁押,随后便对张文华的家人下达了拘留通知书,张文华被定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被刑事拘留,刘贻正也被网上通缉。
张文华被拘留之后,刘、张三人之前送给南昌县纪委副书记闵红妹的2万元又被退回。
见张文华被刑拘,刘贻正被网上通缉,刘、张三人的家属再也按捺不住,便拿出当时与钱溪村村委会签订的合同准备上南昌县公安局讨说法时,被钱溪村村委会主任章志刚、书记章中平再次制止,并威胁刘、张等人不能拿出合同且刘贻正必须跟张文华的假口供一致,否者家破人亡。钱溪村村主任章志刚称,“只要出50万就能保人、保房子、撤案。”
为了保人、保房和撤案,,刘、张三人家属与章志刚讨价还价,只好破财免灾同意给40万。前提是先办事后付钱,之后,刘贻正、张文华就被取保候审。
见人已出来,钱溪村村主任章志刚要求刘、张三人先付20万,刘、张三人因一时无法凑集20万,只好先给了闵红妹送去10万元钱。闵红妹又收下了10万元钱,闵红妹叫刘、张三人去找下南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叶保平。
张文华、刘贻正取保候审后,南昌县相关职能部门在刘、张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强拆了他们的厂房建筑。厂房遭强拆后,章志刚向刘、张三人索要40万元的尾款遭到了拒绝。
对于送出了10万元钱,刘、张三人对该笔款项的去向提出质疑,在他们的再三追问下,钱溪村村主任章志刚称,10万元钱已经退还在其手里。此后,章志刚将10万元钱退还给了刘、张三人。
村委会主任要求投资商无论如何要和县纪委副书记见面
受贿不成之后,南昌县纪委副书记闵红妹亲自招集县公安局、乡政府、村委会等多个职能部门到工地。钱溪村村主任章志刚晚上打电话给刘、张等人,称当天晚上无论如何要去见县纪委副书记闵红妹。刘、张等人告诉记者,“我们房子也拆了,人也关了,已经心灰意冷,所以没去搭理。”
2012年9月5日,南昌县公安局再次通知张文华、刘贻正、张木莲等人做笔录时,“公安局在做最后取证,取证完了就移交检察院进行起诉。”刘、张三人终于拿出了与钱溪村村委会签订的合法土地租赁合同书,向南昌县公安局一一反映了真实情况。
纪委副书记称记者采访为电话骚扰
华夏早报记者联系了江西省南昌县纪委副书记闵红妹,闵红妹在得知记者身份时,称自己并不是闵红妹。
华夏早报多方查证证明,记者拨打的手机号码的机主正是南昌县纪委副书记。
随后,华夏早报记者多次拨打闵红妹的电话,均被其挂断,最后闵红妹主动回电话称,记者的电话采访对其构成骚扰,“我已经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会找你们。”闵红妹说。
记者从南昌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了解到,闵红妹出生于1972年8月,江西南昌人,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10年9月任南昌县监察局副局长,2011年9月任南昌县政府党组成员、南昌县监察局局长。现为江西省南昌县纪委副书记、南昌县监察局局长。H█记者 黄志刚
原发于2013年2月3日《华夏早报》
黑话索贿的南昌县纪委副书记两年后自杀身亡
据南昌县发布官微发布消息称,2015年5月14日上午,南昌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闵红妹(男)在其居住小区坠楼,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公安机关调查,排除他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