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会期7天 共10项议程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大会发言人张业遂4日在北京说,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会期7天,共有10项议程。


       当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大会发言人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张业遂说,大会将于3月5日上午开幕,11日下午闭幕。共安排3次全体会议。大会议程共有10项:


       第一项,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第二项,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第三项,审查计划报告及草案。第四项,审查预算报告及草案。第五项,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议案。第六项,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议案。第七项,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第八项,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第九项,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十项,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一样,本次大会的会期将适当缩短。”张业遂表示,大会将坚持既定会议议程,召开形式不变、要素不减、预备会议、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和代表团全体会议、代表小组会议等,都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召开。


       张业遂介绍说,大会将以网络视频的方式组织新闻发布会、记者会、“代表通道”“部长通道”等采访活动。中外记者采访全部采用网络、视频、书面等非现场方式。各代表团设立新闻发言人,各代表团驻地设立大会新闻中心视频采访室,积极支持代表接受视频采访。大会新闻中心网页将向中外记者提供大会主要文件的中外文电子版,并将及时发布有关会议日程,记者会采访活动时间等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