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慰冤狱受害者 不能止步于百万精神抚慰金
近日,蒙冤 28 年终获平反的刘忠林,因其申请国家赔偿获赔一事备受关注。据报道,刘忠林共计获得国家赔偿460 万元,其中包含羁押9217 天人身自由赔偿金2624448.58 元(284.74 元/ 天),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1975551.42 元。197 多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创下了国内冤错案国家赔偿的最高数额纪录,超过了此前聂树斌案中的 130 万元。对此,刘忠林称,他对国家赔偿款数额表示满意,但同时“自己最好的时间早被剥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