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被骗吸毒遭行政拘留 提供毒品者至今未处理
华夏早报讯(灯塔新闻记者
张邦毛)三在校大学生被骗吸毒,却在第二天被四十公里之外的派出所抓获,最终两名学生被行政拘留,另一学生却在缴纳了5000元罚款当晚被放走。而提供毒品骗人吸毒的社会青年却至今没有受到任何处罚。涉及的派出所所长表示,目前该案已进入诉讼程序,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
三学生被骗吸毒两人被拘留 一人缴纳5000元免责
事情还得从2017年10月说起,当年的10月26日晚上,广西某高校在校大学生陆某元接到社会青年黄世铭的邀请,到南宁市福建园街道办事处平西村租房处吃夜宵,陆某元便邀上同学阿阳、阿翔同行。
当晚22时许,陆某元三人乘车到黄世铭租房处,四人一直在玩手机。黄世铭见三人有点困,就称吃夜宵还早,吸点东西提提神。
“黄世铭用一吸管对着矿泉水瓶子吸了几口,叫我们也吸几下提提神,我们三人先后都吸了几口 。”阿翔告诉记者,自己三人是被欺骗吸毒的。
10月27日10时许,陆某元、阿阳、阿翔、黄世铭四人被江南分局江西派出所民警查获,民警对黄世铭不闻不问,而陆某元、阿阳、阿翔三学生则被带到江南分局禁毒大队,经检验,三人的尿样苯丙胺类定性检测结果呈阳性。
当日,广西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向阿阳、阿翔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两学生的行为已构成吸毒,决定对阿阳、阿翔分别予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而另一名参与吸毒的陆某元却在交了5000元罚款后被免于处罚。
记者从阿翔与陆某元的微信聊天记录看到,陆某元在微信中称,他向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缴纳了5000元的罚款后,就被放了出来。“我说我爸是谁。我让他(派出所民警)给电话我,我打电话给广西公安厅一叔叔。然后黄队让我走,但是抓我们那个人说要交什么行政处罚金5000元。”陆某元在微信中称。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了解到,阿阳、阿翔行政拘留后被学校劝退,而提供毒品骗人吸毒的黄世铭则一直没有处理。记者获悉,黄世铭以前曾因吸毒曾被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禁毒大队处罚过。
江南分局被指程序违法认定事实错误
记者了解到,其后的2017年10月30日,阿翔向南宁市公安局申请复议,提出事发的江南区福建园街道平西村不是江西派出所管辖范围。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9条之规定,毒品的案件应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阿翔表示,江西派出所跨辖区传唤,没有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住所通知其家属,传唤地点是福建园平西村出租房却被写成平西村路边,被传唤的是4个人却写成2人。
阿翔告诉记者,他被带到江西派出所后也没有在办案区接受讯问,“从起床到当晚21时被拘留,既没有喝水也没有东西吃,更加没有休息,饿得头昏眼花。”
阿翔透露,询问时只有一名警察和一名协管员。而延长询问时限审批表中除阿阳、阿翔的名字正确外,两人的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住址均写错。“告知笔录是协管员告知的,询问笔录中毒品检测检测单的号码也不正确。”
阿翔要求南宁市公安局采用听证形式审理,南宁市公安局对阿翔的申请不予答复,2018年3月28日,南宁市公安局驳回了阿翔的复议申请。
目前,阿翔已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已经开庭审理,江南分局向一审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遭驳回。江南分局不服上诉,二审法院亦驳回江南分局的上诉请求。
提供毒品者19个月后还未处罚
阿翔告诉华夏早报-灯塔新闻,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禁毒大队黄姓大队长等将他和阿阳、陆某元带回禁毒大队,经过询问,三人陈述是黄世铭提供毒品并欺骗大家吸毒,“对我们的陈述,黄大队长置之不理。”
阿翔认为,黄世铭提供毒品欺骗他们三人吸食,有可能构成欺骗他人吸毒罪或者容留他人吸毒罪,而黄世铭从2017年10月27日至今19个月还没有处理。
“我自始至终认为禁毒大队‘钓鱼执法’,在把我们卖给江西派出所当猪仔。”阿翔说。
记者就此事联系上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局长寻湘涛,其称正在开会,要记者与江南分局纪委联系。记者后来分别与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纪委和督察大队取得联系,均未对此进行答复。江西派出所所长潘美纯则表示,此事目前已经进入诉讼程序,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在法院判决未下达之前,其不便发表意见。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将继续关注此事,发回最新报道。
三学生被骗吸毒两人被拘留 一人缴纳5000元免责
事情还得从2017年10月说起,当年的10月26日晚上,广西某高校在校大学生陆某元接到社会青年黄世铭的邀请,到南宁市福建园街道办事处平西村租房处吃夜宵,陆某元便邀上同学阿阳、阿翔同行。
当晚22时许,陆某元三人乘车到黄世铭租房处,四人一直在玩手机。黄世铭见三人有点困,就称吃夜宵还早,吸点东西提提神。
“黄世铭用一吸管对着矿泉水瓶子吸了几口,叫我们也吸几下提提神,我们三人先后都吸了几口 。”阿翔告诉记者,自己三人是被欺骗吸毒的。
10月27日10时许,陆某元、阿阳、阿翔、黄世铭四人被江南分局江西派出所民警查获,民警对黄世铭不闻不问,而陆某元、阿阳、阿翔三学生则被带到江南分局禁毒大队,经检验,三人的尿样苯丙胺类定性检测结果呈阳性。
当日,广西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向阿阳、阿翔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两学生的行为已构成吸毒,决定对阿阳、阿翔分别予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而另一名参与吸毒的陆某元却在交了5000元罚款后被免于处罚。
记者从阿翔与陆某元的微信聊天记录看到,陆某元在微信中称,他向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缴纳了5000元的罚款后,就被放了出来。“我说我爸是谁。我让他(派出所民警)给电话我,我打电话给广西公安厅一叔叔。然后黄队让我走,但是抓我们那个人说要交什么行政处罚金5000元。”陆某元在微信中称。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了解到,阿阳、阿翔行政拘留后被学校劝退,而提供毒品骗人吸毒的黄世铭则一直没有处理。记者获悉,黄世铭以前曾因吸毒曾被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禁毒大队处罚过。
江南分局被指程序违法认定事实错误
记者了解到,其后的2017年10月30日,阿翔向南宁市公安局申请复议,提出事发的江南区福建园街道平西村不是江西派出所管辖范围。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9条之规定,毒品的案件应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阿翔表示,江西派出所跨辖区传唤,没有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住所通知其家属,传唤地点是福建园平西村出租房却被写成平西村路边,被传唤的是4个人却写成2人。
阿翔告诉记者,他被带到江西派出所后也没有在办案区接受讯问,“从起床到当晚21时被拘留,既没有喝水也没有东西吃,更加没有休息,饿得头昏眼花。”
阿翔透露,询问时只有一名警察和一名协管员。而延长询问时限审批表中除阿阳、阿翔的名字正确外,两人的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住址均写错。“告知笔录是协管员告知的,询问笔录中毒品检测检测单的号码也不正确。”
阿翔要求南宁市公安局采用听证形式审理,南宁市公安局对阿翔的申请不予答复,2018年3月28日,南宁市公安局驳回了阿翔的复议申请。
目前,阿翔已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已经开庭审理,江南分局向一审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遭驳回。江南分局不服上诉,二审法院亦驳回江南分局的上诉请求。
提供毒品者19个月后还未处罚
阿翔告诉华夏早报-灯塔新闻,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禁毒大队黄姓大队长等将他和阿阳、陆某元带回禁毒大队,经过询问,三人陈述是黄世铭提供毒品并欺骗大家吸毒,“对我们的陈述,黄大队长置之不理。”
阿翔认为,黄世铭提供毒品欺骗他们三人吸食,有可能构成欺骗他人吸毒罪或者容留他人吸毒罪,而黄世铭从2017年10月27日至今19个月还没有处理。
“我自始至终认为禁毒大队‘钓鱼执法’,在把我们卖给江西派出所当猪仔。”阿翔说。
记者就此事联系上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局长寻湘涛,其称正在开会,要记者与江南分局纪委联系。记者后来分别与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纪委和督察大队取得联系,均未对此进行答复。江西派出所所长潘美纯则表示,此事目前已经进入诉讼程序,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在法院判决未下达之前,其不便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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