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溅人一身水”,被处罚一点不冤
下雨天,行人在路边被快速行驶的车辆溅了一身水,是司空见惯的现象。此不文明行为,通常被认为是司机的“恶作剧”,而遭殃的行人除了骂两句泄愤外,大都自认倒霉。然而,近日多地就有司机因此被处罚,警示和提醒广大司机,“开车溅人一身水”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应当予以杜绝;行人也可以对此违法行为进行投诉,让违法者受惩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进入雷雨季节后,类似“开车溅人一身水”现象频频发生。多地有不少司机也因此收到了罚单,如在四川绵阳,一男子站在路边等车,一辆白色SUV驶过时溅起积水,男子湿了一身。随后,该男子向交警部门举报。查看监控后,交警部门认为,肇事车驾驶人行为违法。最终,司机被罚200元。苏州昆山一男子在等待红绿灯时,被一辆飞驰而过的汽车溅了一身水,男子立即拨打110报警。涉事司机因涉及两个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被处以50元罚款。
“开车溅人一身水是违法行为”这个话题,一度登上微博热搜,可见其关注度之高。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但是,一部分司机在下雨天遇到积水路面时,根本就不会减速,不管有意还是无意,造成的后果都是溅了行人一身水。这种不文明行为,与交通法规相违背,显然是违法行为。因此,多地有司机“开车溅人一身水”被处罚,与法有据,一点都不冤枉。
其实,“开车溅人一身水”,与车速有很大的关系。经测试,雨天行车经过漫水路段,车速10至20公里/小时,对行人影响不大;车速30公里/小时左右,膝盖以下被溅湿;车速40公里/小时左右,水花溅起1米多高。如何杜绝“开车溅人一身水”的违法行为呢?一方面,广大司机要严格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低速通过漫水路段,既不会溅行人一身水,也避免违法遭受不必要的处罚;另一方面,面对司机“开车溅人一身水”的行为,行人要敢于投诉、举报,让任性司机受到应有惩罚,使他们最终得不偿失,从而倒逼他们文明、安全驾驶。
“万水千山总是情,不要溅我行不行?”网友的调侃,就是一种期待。是该和“开车溅人一身水”现象说再见的时候了,惩罚与防范并举,要让行人在雨天不再唯恐躲避车辆不及,没有被过往车辆溅一身水的担忧和烦恼。█丁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