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举行第四批区议员宣誓
华夏早报香港讯(记者 罗明荣)香港特区政府8日在北角社区会堂举行荃湾区议会、屯门区议会、元朗区议会、葵青区议会和离岛区议会的区议员宣誓仪式。监誓人确认51名区议员宣誓有效,17名区议员宣誓有效性存疑,另有7名区议员无法出席或缺席宣誓。
根据特区政府公布的安排,所有在任区议员将分4批进行宣誓,当日举行的是第四批,也是最后一批区议员宣誓。在宣誓仪式上,出席的区议员逐一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并由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作为行政长官授权的监誓人监誓。
《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于今年5月21日刊宪生效。该条例修订若干法例,当中规定区议员须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监誓人负有确保宣誓合法进行的责任,对符合该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有效宣誓;对不符合该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无效宣誓,并不得重新安排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