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殴打母亲被行拘,法律底线不容侵犯

       11月28日,一段女子殴打母亲的视频在网上流传,一同传播的文字内容称打人者为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王某。11月29日佳木斯市委宣传部回应新京报记者称,打人者已被警方行政拘留15天并罚款1000元,纪检监察机关已对其立案审查。佳木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王某殴打母亲的原因公安机关正在调查,等公安机关作出明确处理后,单位会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处理结果。(11月29日 《新京报》)


       该公职人员殴打母亲,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其打人行为不仅违背了道德底线,还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同时也葬送了自己的职业生涯,其行为不可取,且必将遭受舆论的谴责和法律的处罚。


       首先排除其公职人员的身份,作为子女,无论如何父母将其培育成人,都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和心血,子女应该做的是尊重和赡养老人,使其安度晚年。子女与父母之间的任何矛盾都应该用语言交流或其他正当方式解决,而非使用暴力。


       其次作为公职人员,其职责是为人民服务,应该用较高的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倘若连孝敬父母这一最基本的素养都不具备,何谈为人民服务?该视频的大量传播,败坏了社会风气,突破了公众的道德底线,同时也摸黑了公职人员的形象。


       这件事一方面为其他公职人员敲响了法律的警钟,提醒其他公职人员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都应注重自身行为举止,恪守道德和法律底线。另一方面也提醒政府相关部门在选拔人才的过程中更应注重个人道德品质,同时还有对公职人员进行定期的思想教育,严格规范公职人员道德品质。


       我们不提倡对父母百依百顺式的愚孝,但是要有最起码的尊重,更不可触犯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刘雪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