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学法可减分,由“罚”向“导”大有可为
此则消息一出,部分网友将其解读为“驾照一年可扣18分”,实则不然。交管部门已明确表示:学法减分是从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中扣减,不会在处理交通违章时作不记分处理,同样不能预存减分值。这一次交通政策调整,关键是发挥交通记分制的“引导棒”作用,将过往以“罚”为主的规戒手段转向人性化的劝导方式,有利于激励广大驾驶员牢记交规、知法守法,发挥法规的正向引导作用,提升驾驶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过往交规乱象,营造社会文明出行的交通氛围。
学法减分,首先要拔除先前交规执行中残存的“毒瘤”。以往面对交通违章行为,交管部门多以“记分罚款”的惩戒式执法为主,因此也令不少驾驶员“谈分色变”,更由于其中复杂的利益性,导致不少违法乱象丛生:某些地区公安机关为了“中饱私囊”,规定将罚款数额作为交警的考核标准,在道路上设置低速“罚款陷阱”、铺设隐蔽测速仪,将罚款金当作“摇钱树”;不少心存侥幸的驾驶员,妄图通过“花钱消分”“买卖分数”作为逃避交警处罚的手段,破坏正常执法秩序;更有甚者,违章驾驶员与警队不法者沆瀣一气,通过权钱交易来贿赂执法人员,里外勾结,败坏警察队伍,扰乱交管大环境。种种乱象的出现,意味着原有的执法方式需要调整。
学法减分,将“引导”作为维护法规的重要途径。交警部门执法的核心在于消除交通隐患,维护道路行驶安全,处罚是手段之一,而非最终目的,维护交规需要“学法引导”与“罚款扣分”相结合的刚柔并济、双管齐下的执法策略。驾驶员学习相关道路安全理论,并通过考试,得到记分减免,线上学法也大大减轻学习成本,调动了车主的参与积极性。学习好交通法规,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能拉近民与法的距离,打消驾驶员分数之虑,交管部门也能事半功倍,达到维持交通秩序的目的。
2020年公安部出台《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工作规范》,标志“学法减分”政策提上日程,该政策已于湖南、广东等地试行,上海已纳入试点范围。交规的最终归宿是落实于驾驶员日常出行,执法者需要做好处罚与劝导的平衡,驾驶员更需树立安全出行意识,不能依靠减分一了百了。诚然,违章处理方式的转变,丰富了交管部门执法思路,为交管改革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孙浩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