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2021年中国发生地灾4772起 造成80人死亡
从灾情类型看,去年发生滑坡2335起、崩塌1746起、泥石流374起、地面塌陷285起、地裂缝21起、地面沉降11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2亿元(人民币,下同)。从灾情等级看,特大型地质灾害35起,大型地质灾害27起。
与前五年同期平均值相比,2021年中国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分别减少30.3%和63.2%,直接经济损失持平。
2021年,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905起,涉及可能伤亡人员25528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3.5亿元。
根据多年的地质灾害发生规律,并结合相关气象资料分析,自然资源部预测2022年中国地质灾害总体趋势接近常年或略偏低。
具体而言,据预测,1-2月地质灾害低发,华北地区的山西、中南地区的湖北、湖南、广西,西南地区的重庆、贵州,西北地区的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省(区、市)部分地区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3-5月地质灾害相对低发,华北地区的山西、华东地区的浙江、安徽、江西,中南地区的湖北、湖南、广西,西南地区的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西北地区的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省(区、市)部分地区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夏季地质灾害集中高发,华北地区南部、东北地区南部、中南地区南部、西南地区西部、西北地区西部和东南部地质灾害可能较常年偏多。
秋冬季地质灾害低发,主要注意防范山区人类工程活动和西南地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