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热死儿童事故再发,不能只剩下“痛心”
就这样,一朵娇嫩的鲜花夭折在儿童节期间,实在令人痛心。尤为可悲的是,这样的悲剧年年都会在不同地方上演。
在太阳直射之下,车内温度会迅速攀升,尤其是夏天,攀升速度更是惊人。美国一项研究表明,气温35度时,封闭轿车的车厢在太阳下15分钟后会达到60摄氏度。我国也有人做过类似的测试,在实时气温32度的情况下,10分钟车内气温升至接近40度,20分钟之后,升至48度。而医学研究表明,41度左右是一般人承受的极限温度。在这样的温度下,人体的排汗、呼吸、血液循环等一切脏器及代谢系统都会丧失。尤其是孩童,身体发热速度更快,短时间内就可能丧失生命。
发生孩童在车内被高温热死、闷死的情况,大致有以下几种。一是幼儿园的幼儿在接送过程中,由于司机、接送老师以及班主任等等缺乏责任心而导致悲剧发生;二是由于种种原因,孩子家长将孩童遗忘在车内;三是孩子自己爬进未锁死的车内,之后误将车门关闭,造成悲剧发生。
近些年,幼儿园在接送过程中发生的悲剧并不少见。尽管各地幼儿园都有自己的接送规章制度,也明确规定了接送过程中的责任归属,但是由于责任心不强或者一时疏忽,还是不断发生幼儿车内热死事件。而实际上,只要责任到人并严格执行日常规章,这种悲剧是可以避免的。每次接送的孩子有一定数额,接送时跟随校车一同前往的老师,只要做好清点工作,到幼儿园之后,司机、接送老师以及幼儿园园长签字确认,就可以构筑第一道防线。确认之后,带班老师应该重复清点班上学生人数,发现缺少立即与接送老师对接核实,并及时与家长沟通,就构筑了第二道防线。倘若司机、接送老师每次下车时都要检查车内是否有人,并形成习惯,就构筑了第三道防线。
拿此次悲剧事件来说,涉事幼儿园也有接送规章制度,但是由于接送的司机、接送老师、所在班的班主任在接送衔接过程中严重脱节和失责,导致悲剧发生。显然,其中的一些细节被忽略了,检查车内有无孩童的“习惯动作”也免去了。
可见,幼儿园只有接送制度还不行,重点还是要看执行情况。一方面规章制度必须突出“细”这个环节,一方面必须认真执行这个“细”的过程。而随着近些年热死幼儿事件的不断上演,不管是幼儿园的校车,还是私家车,人们都在探索避免类似悲剧发生的途径和方法。比如,将下车必须要带的东西搁在幼儿坐着的地方,这样下车后拿东西时就不会忘了孩子。再比如,不开车时一定要锁住车门,以防孩子自己打开车门爬进去而导致危险发生。还比如,车窗玻璃不要过暗,同时鼓励路人发现有孩子单独在车内时,选择报警,等等。此外,应该像美国那样,通过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来强化成年人的责任心。█曲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