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领国家助学金,追责后更应亡羊补牢

       据山西师范大学网站5月18日通报,在2021年11月审计署太原特派办对山西省截至2021年底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运行情况、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中发现,有多名毕业研究生在学期间提供虚假信息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中还有几人享受助学金的同时享受国家财政供养,学校已追回他们在学期间所享受的全部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上缴国库。(5月18日 澎湃新闻)


       听闻此消息,实在令人愤慨,国家助学金本是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的学生给予的关怀,以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现在却成了某些道德崩坏之人用以享乐的资本,而那些真正家境贫寒的学子却可能因此得不到名额。这不仅有违党和政府发放助学金的初衷,也是道德的沦丧,严重者更是在触碰法律的底线。因此,在此类事件的处理上,不仅要严厉追责,更应该亡羊补牢,避免否则将会令万千寒门学子心寒,让万千群众心寒。


       山西师范大学的通报称,学校已追回他们在学期间所享受的全部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上缴国库,分管此事的老师也表示,具体的后续处罚还需看主管部门的要求。无论后续处罚结果如何,这一审查过程一定要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给学子们一个交代。处罚过后,对于因他人冒领助学金而却落选的在校学子,也应有一份交代,有网友建议按当时的评选排名递补助学金,此建议不失为一个好方法,不仅真正落实了党和政府对寒门学子的关怀,也能让人们感受到学校与政府的诚意,从而提升学校与政府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但需要注意的是,此事不能止步于事后追责。此类冒领助学金事件之所以出现,一方面是这些学生不讲诚信,另一方面则是学校与相关部门的审查不够到位。针对前者,学校与相关部门要做的当然是定期开展讲座,向学生们普及设立助学金的初心,并进行诚信观教育,还应帮助广大学子树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金钱观。而针对后者,校方与相关部门则应该完善助学金的审查机制,切勿浮于形式,要通过多方途径了解申请者的实际家庭情况,以将助学金交到真正需要的学子手上。另外,更应该制定相关的处罚条例,让冒领之人意识到以假充真的严重后果。


       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更应该认识到这一点。当国家助学金能够交到真正有所需的学生手上,我们的学子才不会心寒,教育环境才能愈加和谐。█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