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两万没办事退回赃款仅被警告 湖南祁阳住建局副局长被指插手工程
华夏早报讯(灯塔新闻记者 阳杨)项目成功中标,但中标书却被他人半路“骗走”,与发包方签了施工合同,自己俨然成了局外人?日前,湖南省祁阳市的唐宝财向有关部门实名举报祁阳市住建局副局长陈安美涉嫌受贿索贿,违规插手工程项目为自己谋利。祁阳市纪委相关部门回应称,已就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处理。
据了解,唐宝财举报的涉事项目为祁阳市潘市镇柏家村、大忠桥镇双凤村、进宝塘镇枫梓塘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程项目。
该项目是祁阳市委市政府为了保护传统文化促进我市旅游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的战略性工程项目,于2021年由祁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招投标。
中标通知书显示福建景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唐宝财称,为了做这个项目,他代表福建景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去参与竞标,经过法定的招投标后由福建景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为了中标这个项目,他在前期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垫付了项目招投标费用及押金。
举报材料显示,在完成前期工作后,作为当时业主方祁阳市住建局负责该项目的分管领导更换,由现任住建局常务副局长陈安美接管。由于胡慈盛前期是负责与福建景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对接人。唐宝财在支付所有中标费用并拿到中标书后,胡慈盛等人通过欺骗手段从其手里拿走中标书瞒着他单独找到陈安美,许诺给陈安美一定股份后,在陈安美一系列违规操作下,与祁阳市住建局签订了施工合同。
唐宝财告诉记者,他为了拿到这个项目,付出了很多心血和财力,项目中标后自己反倒成了旁观者和局外人,心中实在憋屈,于是就托陈安美的同学孙中意,多次去找陈安美协调此事,因为他作为业主方分管领导应该要负责协调和查明原因。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唐宝财等人委托孙中意私下拿了两万元现金到陈安美办公室送给他,但仍然没有解决问题,最后项目由一名叫李飞的接手。
据举报人反映,李飞是陈安美的关系户,经过陈安美暗中协调已经由原来的胡慈盛转给了李飞。在孙中意和陈安美协调的过程中,据孙中意反映他们有一次在车上协调该项目的时候,陈安美明确告诉孙中意,李飞已经花了18万元从胡慈盛手中买过来了,最后李飞还许诺要给陈安美15万元。唐宝财称,这些内容都有陈美安和孙中意在车上聊天时的录音为证据。
举报人提供的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原始票据。
举报人告诉记者,时隔5个月左右,于2021年10月份左右,陈安美知道不能为唐宝财等人解决此事便把之前收到的两万元退还给了委托协调人孙中意。
唐宝财等人觉得,陈安美作为住建局分管项目领导明知里面的违规操作和黑幕,依然不闻不问,便向祁阳市纪委进行实名举报,并把之前贿赂的两万元一并交到纪委,并说明原因。
据唐宝财等人介绍,祁阳市纪委在接到他们举报后找了相关人员谈话,最后给出的结果是对陈安美给予谈话警告处理,也向举报人说明祁阳市住建局副局长陈安美在被举报前已退回该款。同时暂扣该款项并开具了一份收据,之后此事便不了了之。
至于这两万元背后的原因和收到这两万元后为什么时隔5个月才退回纪委也不予追究。包括提及的陈安美明知里面存在私人买卖交易该项目的情况,以及提到送给陈安美15万元的相关录音内容祁阳市纪委有没有进行复原了解事实真相?
6月21日,记者联系上孙中意,其承认与陈安美是同学关系,他也曾找陈安美帮忙协调过该工程项目,但又表示时间过去太久,他忘记了,不太清楚了,而且事情已由纪委部门搞清楚,不愿再多讲,让记者与纪委联系。
胡慈盛则对记者称,有什么事情问福建景翔公司就清楚了,他所讲的话记者也不一定会信,所以没必要对这件事作过多的表态。
举报人提及到其中的一个当事人李飞表示,他现在并没有在做该中标的工程,举报材料他也看过,说他花18万从胡慈盛手中把项目买过来,以及承诺送钱给陈安美,纯粹都是胡编诬告,捏造事实。而且去年祁阳市纪委已经找过各个当事人,全方位调查核实清楚了,因为牵扯到公职人员和他们的信誉问题,纪委肯定要作出一个结论的。
祁阳市纪委开给“中间人”孙中意的违纪暂扣款收据。
李飞称,他和胡慈盛是很熟的朋友,胡慈盛是外地人,一直在做文旅项目,是受福建景翔公司的委托来对接这个项目的。
福建景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约负责人高长坚接听电话后先是表示,该工程项目是他们自己在做,但当他听说是媒体时,便当即挂断了电话。
祁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陈安美则回应称,关于这个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事情,去年已有人实名举报到祁阳市纪委,纪委已进行调查处理,并作出了调查结论,他就不详细介绍了,让记者有什么需要了解的情况与祁阳市纪委联系。
祁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柏林对记者表示,他刚调任该局不久,不太清楚福建景翔公司这件事。
记者也联系了祁阳市纪委, 祁阳市纪委相关部门负责人称,已经就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通过核实也搞清楚了,但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
法律人士认为,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由此,如果中标了建筑工程再进行转包或出让都是违法的,所签订的建筑工程转包合同也是无效的。
施工合同上有约定“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
据了解,唐宝财举报的涉事项目为祁阳市潘市镇柏家村、大忠桥镇双凤村、进宝塘镇枫梓塘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程项目。
该项目是祁阳市委市政府为了保护传统文化促进我市旅游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的战略性工程项目,于2021年由祁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招投标。
中标通知书显示福建景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唐宝财称,为了做这个项目,他代表福建景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去参与竞标,经过法定的招投标后由福建景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为了中标这个项目,他在前期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垫付了项目招投标费用及押金。
举报材料显示,在完成前期工作后,作为当时业主方祁阳市住建局负责该项目的分管领导更换,由现任住建局常务副局长陈安美接管。由于胡慈盛前期是负责与福建景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对接人。唐宝财在支付所有中标费用并拿到中标书后,胡慈盛等人通过欺骗手段从其手里拿走中标书瞒着他单独找到陈安美,许诺给陈安美一定股份后,在陈安美一系列违规操作下,与祁阳市住建局签订了施工合同。
唐宝财告诉记者,他为了拿到这个项目,付出了很多心血和财力,项目中标后自己反倒成了旁观者和局外人,心中实在憋屈,于是就托陈安美的同学孙中意,多次去找陈安美协调此事,因为他作为业主方分管领导应该要负责协调和查明原因。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唐宝财等人委托孙中意私下拿了两万元现金到陈安美办公室送给他,但仍然没有解决问题,最后项目由一名叫李飞的接手。
据举报人反映,李飞是陈安美的关系户,经过陈安美暗中协调已经由原来的胡慈盛转给了李飞。在孙中意和陈安美协调的过程中,据孙中意反映他们有一次在车上协调该项目的时候,陈安美明确告诉孙中意,李飞已经花了18万元从胡慈盛手中买过来了,最后李飞还许诺要给陈安美15万元。唐宝财称,这些内容都有陈美安和孙中意在车上聊天时的录音为证据。
举报人提供的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原始票据。
举报人告诉记者,时隔5个月左右,于2021年10月份左右,陈安美知道不能为唐宝财等人解决此事便把之前收到的两万元退还给了委托协调人孙中意。
唐宝财等人觉得,陈安美作为住建局分管项目领导明知里面的违规操作和黑幕,依然不闻不问,便向祁阳市纪委进行实名举报,并把之前贿赂的两万元一并交到纪委,并说明原因。
据唐宝财等人介绍,祁阳市纪委在接到他们举报后找了相关人员谈话,最后给出的结果是对陈安美给予谈话警告处理,也向举报人说明祁阳市住建局副局长陈安美在被举报前已退回该款。同时暂扣该款项并开具了一份收据,之后此事便不了了之。
至于这两万元背后的原因和收到这两万元后为什么时隔5个月才退回纪委也不予追究。包括提及的陈安美明知里面存在私人买卖交易该项目的情况,以及提到送给陈安美15万元的相关录音内容祁阳市纪委有没有进行复原了解事实真相?
6月21日,记者联系上孙中意,其承认与陈安美是同学关系,他也曾找陈安美帮忙协调过该工程项目,但又表示时间过去太久,他忘记了,不太清楚了,而且事情已由纪委部门搞清楚,不愿再多讲,让记者与纪委联系。
胡慈盛则对记者称,有什么事情问福建景翔公司就清楚了,他所讲的话记者也不一定会信,所以没必要对这件事作过多的表态。
举报人提及到其中的一个当事人李飞表示,他现在并没有在做该中标的工程,举报材料他也看过,说他花18万从胡慈盛手中把项目买过来,以及承诺送钱给陈安美,纯粹都是胡编诬告,捏造事实。而且去年祁阳市纪委已经找过各个当事人,全方位调查核实清楚了,因为牵扯到公职人员和他们的信誉问题,纪委肯定要作出一个结论的。
祁阳市纪委开给“中间人”孙中意的违纪暂扣款收据。
李飞称,他和胡慈盛是很熟的朋友,胡慈盛是外地人,一直在做文旅项目,是受福建景翔公司的委托来对接这个项目的。
福建景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约负责人高长坚接听电话后先是表示,该工程项目是他们自己在做,但当他听说是媒体时,便当即挂断了电话。
祁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陈安美则回应称,关于这个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事情,去年已有人实名举报到祁阳市纪委,纪委已进行调查处理,并作出了调查结论,他就不详细介绍了,让记者有什么需要了解的情况与祁阳市纪委联系。
祁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柏林对记者表示,他刚调任该局不久,不太清楚福建景翔公司这件事。
记者也联系了祁阳市纪委, 祁阳市纪委相关部门负责人称,已经就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通过核实也搞清楚了,但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
法律人士认为,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由此,如果中标了建筑工程再进行转包或出让都是违法的,所签订的建筑工程转包合同也是无效的。
施工合同上有约定“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