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追责问责52个单位158人
云南省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对52个责任单位和158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厅级单位15个,县处级单位24个,乡科级单位13个;厅级干部37人,县处级干部84人,乡科级及以下人员3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5人,诫勉、通报等处理93人。
这是记者28日从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消息。
2021年4月6日至5月6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7月14日反馈了督察报告。云南省委、省政府根据督察报告,制定了《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全力推进相关工作。
据介绍,截至目前,督察反馈的50个具体问题中,整改时限为2021年底的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余43个问题整改时限分别为2022年年底、2023年年底和2025年年底,均正有序推进整改;督察交办的3069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办结2840件,阶段性办结41件,整改完成率达到93.9%。
值得一提的是,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云南期间曝光的5个典型案例中,“文山州小水电”问题和“昆明长腰山”问题已完成整改。
其中,文山州二河沟一级电站的拆除和覆土复绿工作已于2021年5月全面完成;同时,云南省举一反三,加快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立即退出在自然保护区划定后建设的电站,加快退出在自然保护区划定前建设的电站,确保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长腰山滇池一级保护区内270米道路、昆明市滇池湿地管理中心(古滇水军府)、“滇海古渡”大码头已全部拆除完毕;长腰山滇池二级保护区内已批未建的390栋建筑已全部取消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