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遏制过度包装、“天价”月饼有这些实招
今年端午节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于今年8月15日起实施。根据第1号修改单,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不得超过15%。同时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
这一强制性国家标准让月饼包装全方位“瘦身”:限制包装层数,月饼的包装层数最多不超过三层;压缩包装空隙,减少包装盒中不必要的空隙,避免“盒大饼小”;严格混装要求,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司长刘洪生介绍,标准发布后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第一时间针对月饼生产、流通和执法等各环节的不同主体,详细解读标准要求,引导企业严格执行标准要求。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对月饼过度包装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国家监督抽查。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包装空隙率不合格。根据新标准的规定,月饼包装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7,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42%,可以看出新标准要求较旧标准更为严格。本次抽查结果显示,个别生产企业执行此项强制性要求不到位,从而产生了过度包装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一级巡视员嵇超说,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将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进一步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月饼虽然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据市场状况自主确定价格,但是自主定价不等于随意、任性定价。经营者定价要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遵循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原则。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副局长张正明介绍,今年月饼市场总体规范有序,大多数盒装月饼单价在200元以下,较为贴近市场需求,但仍有个别企业采取多种方式炒作月饼价格,“天价”问题仍然存在。
针对“天价”月饼问题,6月,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深入开展整治工作,发布《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着力加大月饼市场监管力度;8月,市场监管总局再次印发关于集中整治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问题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对价格行为的检查是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