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员工50%工资“代尽孝”,无需公司“越俎代庖”
“替员工尽孝”,听起来是个具有人情味的举措,可仔细一看,未征得员工同意“从工资中抽出50%”,让人哭笑不得。从什么时候开始,辛勤劳动取得的劳动报酬已经不能由员工自己决定用途了?老板缺乏考虑的举措背后既是对劳动者尊严的践踏,也是对法律的忽视。
孝为德之本,百善孝为先。卧冰求鲤、扇枕温衾,孝道是中华民族代代尊奉的传统美德,但尽孝本应是自发的行为,不必由公司“越俎代庖”。即便员工未尽孝道,也应由社会道德去谴责,由法律法规去限制,企业没有权力插手员工的私人生活,代人尽孝。
在疫情反复的形势下,不少行业受到了重创,职场工作者多多少少面临着薪资收入不稳定、房贷、车贷、教育、养老的多重压力,50%的工资对于他们来说可能关乎“生计”。企业“代劳”员工尽孝心,看似是好心,实际上却没有将员工家庭压力源的多样性考虑在内,反而加重了他们的生活负担,“帮忙帮倒忙”,自然很难得到员工的肯定。
况且,给钱既不是子女尽孝的唯一方式,更谈不上是最好方式。企业倘若真心为员工着想,应该在更契合老人的需求上下功夫,比如:组织员工给父母写感恩信、送祝福;提供尽孝假期,让员工能够带薪陪伴父母;开展家庭日活动,让员工与父母共同出游等等。企业鼓励尽孝的方式有很多种,关键的是要明确关怀的主体,不能由公司行了为人子女的责任和义务。
从另一方面来看,员工工资的克扣很可能影响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和“五险一金”的基数,企业是否存在以“尽孝”为名,打着降低人力资源成本的“算盘”,还需引起社会重视。尽管一次中秋“尽孝”没有多少钱,但如果此类行为不被及时制止,将会有更多公司以“孝心金”之名“偷走”属于劳动者的经济利益。
不论公司老板是“好心办坏事”,还是巧立名目降低用人成本,这样缺乏“边界意识”的行为都应当被制止。企业管理者不将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人,懂得换位思考,才能做出受到员工拥护的决策。█钱奕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