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借疫生财”理应严惩不贷
药品不是普通商品,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期,随着各地相继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人们对防疫相关药品的需求出现了一波小高峰。有个别经营者看到了其中的“商机”,他们或囤积居奇、或哄抬物价、或捆绑销售,种种乱象既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又严重扰乱药品市场秩序,干扰防疫大局,必须坚决予以打击。因此,黑龙江坚决查处一批哄抬价格违法案件,就具有极强的震慑作用和警示意义。
毋庸置疑,依法依规才是经营正道。在防疫物资上动歪心思,发的是不义之财,也是不法之财。对此,监管部门历来出重拳、零容忍。正如近期各地市场监管局紧盯群众诉求,严查恶意涨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坚决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体现了责任担当。
进一步看,在新冠肺炎疫情尚未彻底解除之前,如果任由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飞涨,不但不利于疫情控制,还会扰乱人心,造成新的更大恐慌,危害的是疫情防控大局。所以,切实维护涉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这是目前摆在监管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正如12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其中对涉疫物资生产经营者划出“九不得”红线。12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规范涉疫物资网络交易秩序工作提示,其目的同样是为了维护防疫药品、口罩、抗原检测试剂等防疫用品和粮食、蔬菜、肉蛋奶、速冻食品等生活物资网络交易秩序。对于企业理应担负起社会责任,依法行事。这些措施部署旨在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也为不法经营者敲响警钟。
保持物价基本稳定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一环,关乎疫情防控大局。因此,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医疗药品及防疫物资经营价格行为,密切关注药品等防疫物资价格走势,严厉查处借防疫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同样,各市场经营者理应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价格自律管理,绝不该有投机取巧,“借疫生财”的念头,否则,必然逃不过法律的严惩。█程汉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