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近十年间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31.1万件34.1万人

       记者6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2013年1月至2022年11月,中国各级法院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31.1万件34.1万人。


       当日举行的第二十二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在总结新时代十年人民法院工作时通报这一数据,并指出,“依法审理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孙政才、令计划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彰显党中央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


       会上还提到其他受审“老虎”,比如,对赖小民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对白恩培、赵正永、孙力军、王立科、傅政华等适用终身监禁。


       会议称,各级法院对原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实行备案审查,一律上网公示,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同时,加大赃款赃物追缴力度,最大限度挽回职务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让妄想“当官发财两美”的腐败分子“人财两空”。


       对于境外追逃追赃工作,会议提到,人民法院审理“红通1号”杨秀珠等一批外逃腐败分子回国受审案件,适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审理程三昌案,完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推动境外承认执行中国法院没收裁定,对外逃腐败分子及其违法所得一追到底。


       着眼自身队伍建设,会议称,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清除了一批害群之马,深刻汲取法院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这场会议还研究部署了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工作思路和任务。其中明确,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扎牢制度笼子,严肃铁规禁令,严惩司法腐败,深化标本兼治,确保公正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