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离婚冷静期”再撒一把融合剂
现在的年轻夫妻,个性张扬,自我意识强烈,很容易发生摩擦,造成婚姻频危。一些年轻夫妻闹离婚,其矛盾并非不可调和,而是双方一时执拗。有时候,只要稍微冷静下来,看似情感危机的死结就能轻松地解开,婚姻之路就能出现柳暗花明的转机。
设置“离婚冷静期”看似阻滞离婚,但却能给闹离婚夫妻一个缓冲区间。这段时间里,夫妻双方可以认真考虑自己的未来归属,也可以反思这段婚姻是否真的没有存在下去的必要。设置“离婚冷静期”,契合了“劝和不劝分”的传统婚姻理念,也确实挽救了不少“冲动型离婚”的家庭。
针对一些盲目离婚的夫妇,宿迁市民政局落实“离婚冷静期”更有建设意义——他们联合公安、妇联等部门,建立起了离婚登记“冷静期”调解制度。简而言之,宿迁市民政部门并非简单地让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回家“冷静”,而是联合公安、妇联等部门,对处在“离婚冷静期”的夫妇进行调解。
首先,调解员先找出闹离婚夫妻的症结在哪?然后从法律、道德、家庭责任、婚育成本等多方面耐心劝解,帮夫妻权衡离婚的利弊,从根源上解决矛盾纠纷,打消彼此离婚的念头。当然,如果确实存在不可协调的矛盾,比如一方存在严重家暴,比如双方离婚意念强烈等,也不会强迫婚育延续。
设置“离婚冷静期”,让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回家反思、反省一个月,这的确是好事。不过,总让人感觉有被动的疑问。宿迁市的“离婚冷静期”调解机制,则是主动出击,查找原因,解开心结,帮夫妻破镜重圆。从实际效果看,这个机制也发挥了积极的意义,该市离婚率呈现大幅下降趋势。
“冷静期”调解制度是对“冷静期”的有益补充,是给“离婚冷静期”再撒一把融合剂,展现了司法的善意和温情。我们也期待地方民政部门也能效仿跟进,尽力挽救并无离婚必要的家庭。■黄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