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禁酒,20元一瓶一样不能容忍
2019年7月30日,李永祥在明知县内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的情况下,于当天上午、下午两餐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白酒共5瓶(合计100元),并参与饮酒。2019年8月,李永祥报销上述餐费594元。2022年12月14日,李永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李永祥在公务接待中饮酒,违规事实确凿,其受到党纪处分,有规可依,一点毛病没有。这起典型的违规案例,显然在当地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对遏制当地公务接待违规饮酒,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然而,这起“不起眼”违规案例,竟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而舆论的焦点,在“20元一瓶”的白酒上。按照公众认知,公务接待的白酒不是茅台、五粮液,起码也要价格几百元的好酒。而这名干部竟然用20元一瓶的土烧酒来招待客人,够“寒碜”的。如果这起公务接待用茅台、五粮液等好酒,这名干部受到处分的消息,恐怕在网上连一点“水花”都没有,根本无人去关注。喝20元一瓶的酒,公务招待如此“节约”,与受到严厉的党纪处分相比,无疑是不值得的,这也给其他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而许多网友认为“不值得”处分,不过是一种“同情”的心理倾向。
违规行为与酒的价格,一码归一码。在该县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中,并没有酒的价格低,就免于处分的“特例”。一般而言,公务接待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饮酒的,需要报批,并说明宴席的规格及酒水价格。很显然,这名干部根本就没有报批,而是心存侥幸,或许认为白酒的价格极低,纪检等部门就能够网开一面,不会受到处分。酒的价格与违规处分不“挂钩”,哪怕是一块钱一瓶的酒,与茅台、五粮液并没有什么区别,都是违反了禁酒的规定,必须受到处分。不过,违规饮用茅台、五粮液等高档酒,则是“错上加错”,受到的处分将会更严厉。
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都会被人民群众看在眼里,更要做好遵纪守法的表率。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戒,时刻保持自警自律,严守纪律规矩,真正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从而杜绝犯类似“低级错误”,受到不必要的处分。■丁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