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致死案的公平正义,不该让家属再等下去
26年前的1993年7月,赵文林死后不久,负责审讯的两名警察就被当地检察机关以涉刑讯逼供罪进行了立案侦查,一年后又提起了公诉。这样的案件,涉及的又是警察,检察机关自然不会当作儿戏,而是会慎之又慎。所以,公诉本身就说明,检察机关经过侦查已经掌握了充分的证据,足以证明两名警察实施了刑讯逼供的行为。而这些,也可以从死者赵文林身上的伤情得到印证。
通常情况下,从公诉到判决,除非出现新的有力证据证明被公诉人没有实施相应的犯罪,否则时间不会太长。可是,吊诡的是,25年过去了,事情却一拖再拖,直到被公诉人相继去世,也没有给出一个结果。这期间,如果不是死者家属一再坚持,如果不是聂树斌、呼格吉勒图等冤案平反所带来的舆论压力,会不会有时隔23年之后的第二次公诉,也还是个疑问。
可是,即使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2017年启动的第二次公诉也仍然在两年后以最后一名涉案民警的自然死亡画上了一个句号。只是,这显然不是死者家属想要的句号,也不是社会正义应有的句号,更不是法治社会该有的句号。更何况,涉案人员也并不只是这两名警察,或多或少参与其中、在刑讯逼供中发挥了作用的还大有人在,只要有一个让正义受辱者在,只有有一个让正义受辱者还未得到应用的惩罚,事情就不能划上句号。
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与简单的问题复杂化,都不是事件发展的正常状态。奇怪的现象背后,一定有不为人知的事件发生。很显然,赵文林被刑讯逼供致死这样一个并不复杂的案件,是被某些人搞复杂了,这样一个原本应该让公民看到公平正义的案件,被某些人蒙上了不该有的阴影。
为什么第一次的起诉最终不了了之?为什么涉案警察在取保候审之后仍然可以稳坐副局长位置8年之久,平平安安直到退休?为什么死者家属那么多人命运的大改变仍然换不来一份公正的判决?当地检察机关在其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当地警方、法院又在其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涉案警察的警察身份及其在当地司法系统的各种关系到底发挥了什么样的影响?这些未竟之问,都需要有关部门直面且认真回答!否则,既不足以告慰死者,亦不足以还法律以尊严。█张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