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工六年仍未结算承建商濒临家破人亡 仲裁依据鉴定为虚假
核心提示:投入巨额资金接下工程,完工6年之久,不仅没有拿到全部工程款,反倒被起诉认定欠业主方数千万元,承建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因此负债累累,财产多被拍卖。用他们的话说,已经濒临家破人亡。而这些事情的起源,都源于一家特级建筑企业的非法发包。从2013年项目完工到现在,该工程承建商的工程款仍未结算。而长沙仲裁委员会同一仲裁的裁决结果却截然相反,其作为重要证据引用的协议上的签字已被鉴定为涉嫌伪造。
长沙仲裁委员会曾驳回望新建设集团的全部请求。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记者 阳杨报道
交数千万保证金承揽工程却落入非法发包圈套
事情还得从9年前的2010年说起,当年,为了解决拆迁市民住房问题,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在长沙城西梅溪湖建设保障性住宅小区,向社会进行招投标。
2011年,在商人李学良的操纵下,金侨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侨房地产)、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新建设集团)中标梅西湖片区梅溪湖片区保障性住宅小区一期工程。
其后,金侨房地产、望新建设集团与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后变更为梅溪湖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该合同约定,金侨地产和望新建设集团负责梅溪湖片区保障性住宅小区一期的建设项目开发与施工,项目总投资5.49亿元,共有17栋高层住宅和一个配套幼儿园。
随后,望新建设集团将该项目发包给公司副总经理李学良,“李学良自己并没有这么多的资金交工程质量保修金,就开始四处借钱。”湖南省桔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桔洲建设集团)负责人曹征东告诉华夏早报-灯塔新闻,2011年2月至9月,李学良向他借款830万元。
记者了解到,2011年4月8日,望新建设集团与桔洲建设集团签订了一份施工承包合同,将梅溪湖片区保障性住宅小区一期的7栋房屋发包给桔洲建设集团,此前的830万元借款转为保证金。
另外的3栋房屋和配套幼儿园,望新建设集团则转包给一个叫王伟平的建筑商,王伟平也缴纳了1000万元的保证金。
其余的7栋楼,望新建设集团转包给一个叫吴泽良的建筑商,吴泽良缴纳了1000万元的保证金。
曹征东等人告诉记者,他们的保证金并没有缴纳到望新建设集团或业主方,而且被李学良要求缴纳到他指定的湖南金盛石油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对于望新公司非法转包的行为,项目所在地的岳麓区区委政法委在2015年2月9日的一份会议纪要中进行了详细阐述。岳麓区区委政法委指出,金侨房地产和望新建设集团中标后,将全部工程转包给该公司副总经理李学良,李学良又将整个工程分为东、中、西三个片区,分别转包给三个片区承包人,片区承包人又将工程以栋为单位,拆分成若干小包,再转包给十余个实际施工人承包。该委认为,该工程经层层转包,出现了管理混乱,权利义务不明等状况,并导致工程款结算迟迟不能完结,实际施工承包人工程款不能到位等问题的产生。
图为梅溪湖片区效果图。
完工6年仍未结算 区委政法委会议纪要成一直空文
2011年6月,曹征东等建筑商进场开工,直至2013年完工。让他们想不到的是,直到工程完工6年后的今天,他们非但没有拿到全部工程款,还被望新建设集团和部分材料商告上仲裁委和法庭,被指倒欠望新建设集团数百万元到几千万元不等。
“从2011年6月到10月,望新建设集团还是按照进度按月支付了工程款。”项目经理何维柱告诉华夏早报-灯塔新闻,从2011年10月起,望新建设集团就开始拖欠工程款。
2011年底,承建商、农民工和材料供应商开始讨薪,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介入,才付了一部分民工工资和材料款。“到2013年底梅溪湖片区保障性住宅小区一期完工,望新建设集团仅付了70%-80%的民工工资和材料款。”项目经理何维柱称,“这些民工工资和材料款都是望新建设集团点对点付的,根本没有经过我们的手,合同中约定的按照进度每月付工程款,而我们这些承建商,到目前为止,都没有拿到全部工程款。”
何维柱透露,2013年6月,望新集团强制要求承建商与其另行签订工程付款协议。该协议称,按照当时完成的工程量给付民工工资和材料款,但不作为望新集团结算的依据。
何维柱称,当时他们都不愿意想签订这个付款协议,“望新建设集团和李学良找来很多社会人员,手持棍棒强迫我们签协议。”
由于望新建设集团一直没有支付剩下的民工工资和材料款,也没有与承建商进行结算。2014年底,所有民工、材料商和承建商集聚在楼顶讨薪维权。此事在当时引起轰动,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岳麓区区委政法委介入,2015年2月6日,岳麓区区委政法委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协调。
记者在岳麓区区委政法委2015年2月9日出具的一份文件中看到,该文件要求,各项目部门进场支付的工程质量保证金由望新建设集团代为支付,并由业主方梅溪湖公司督促望新建设集团按合同应支付的比例连同保证金给付各栋号长和项目经理。而对于工程款的结算,望新建设集团和项目经理必须双方签字认可,有争议的部分由仲裁和审计部门最后确认的为准。
拿到会议纪要后,各承建商和项目经理以为自己的工程款已经有了着落,于是上交了承建楼栋的钥匙。他们却不知道,此后的他们,再也没有拿到一分钱工程款,而剩余的民工工资和材料款至今没有支付。
2015年2月9日岳麓区区委政法委的会议纪要。
仲裁裁决前后不一 裁决认定的协议签字被鉴定为伪造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了解到,从2012年至2015年,因望新建设集团未及时支付工程款,就有多名材料商将桔洲建设集团起诉至法院,讨要材料款和设备租金等。据不完全统计,各级法院判决桔洲建设集团给付的材料款和设备租金已达2000多万元。
“如果望新建设集团及时将工程款支付给我们,就不会造成这样的局面。现在,我的房产等均被法院拍卖,这样的结果就是望新建设集团造成的。”桔洲建设集团负责人曹征东对此很无奈,“望新建设集团没有及时支付工程款,已经给公司和我个人造成了非常大的问题,现在的我,早已家破就差人没亡了。”
记者了解到,从2013年起,望新建设集团就向长沙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认为向承建商曹征东、何维柱、王伟平、吴泽良、沈正文、彭桂明等13人多支付了工程款。
望新建设集团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的依据就是2013年6月5日望新建设集团与曹征东等承建商签订的一份名为《梅溪湖片区保障性住宅小区(一期)工程项目部与片区及栋号施工、结算补充协议》的结算合同,曹征东等人却向华夏早报-灯塔新闻透露,这份合同他们并没有认可。而其后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发现,该份合同上的曹征东的名字是虚假的。
而此份结算合同,也就是前文望新建设集团要求承建商签订,但表示不作为结算依据的合同。
望新建设集团在仲裁申请中提出,由桔洲建设集团承建的6栋住宅及附属设施他们多支付了1300万余元,请求退还,并要求桔洲建设集团、曹征东和项目经理曾志辉、何维柱支付赔偿金175万元。双方经过了漫长的仲裁过程,2018年2月7日,长沙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驳回望新建设集团全部仲裁请求。
本以为能松一口气的曹征东和何维柱等人,却没有想到,2018年12月14日,长沙仲裁委员会重新作出裁决,要求何维柱返还望新建设集团工程款264万余元,桔洲建设集团被裁决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仲裁委员会认定的上述结算合同,因曹征东对签字提出异议,长沙仲裁委员会向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申请司法鉴定。
记者在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2019年5月27日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上看到,该鉴定认为,送检的结算合同和一份名为《关于东片区2、3、14、15、16号栋及地下室桩基础、消防、人防等工程交工事宜的约定》上曹征东的签名系激光墨粉印刷而成,不是书写形成。也就是说,曹征东的签名涉嫌伪造。
对此,长沙仲裁委员会已于6月13日重新进行仲裁,裁决结果其后将会作出。
记者了解到,望新建设集团还将该项目承建商沈正文向长沙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记者在长沙仲裁委员会2016年6月2日出具的裁决书上看到,长沙仲裁委员会认为,梅溪湖项目属于非法转包,沈正文与望新建设集团签订的所有合同均无法律效力。
但在同一份仲裁裁决中,长沙仲裁委员会却又以自己认定无效的合同作为工程结算依据,作出裁决。
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承建商:“我们都变成负债累累,濒临家破人亡”
截至记者发稿,望新建设集团仍然拖欠包括民工工资在内的部分工程款。公开资料显示,望新建设集团始创于1966年,是一家特级建筑企业,曾荣获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湖南省私营企业100强、湖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荣誉。
“这样的一家特级企业,却置国家法律法规不顾,不仅违法层层发包,还让承建商做了事情拿不到一分钱工程款。”桔洲建设集团负责人曹征东称,“从来没看到说做了工程拿不到钱还倒欠发包方的事情。”
曹征东告诉记者,其承包的工程项目3000多万元负债都被望新建设集团和李学良转移到他的桔洲建设集团身上,“我之前付了1000多万元,法院判决执行了1500多万元,现在还有1000多万元的债务。”曹征东的桔洲建设集团账户目前已被冻结,使企业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而另一名承建商吴泽良460多平米的门面则被法院作价1000多万元拍卖,“唯一的一台汽车被查封,另外还倒欠100多万元的债务。”吴泽良说。另外,承建商王伟平的房子和两台小车也被拍卖。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曹征东等承建商曾10多次向纪委和政府讨要说法,均石城大海,了无音讯。
目前,长沙梅溪湖片区保障性住宅小区(一期)的承建商们都遭遇了曹征东同样的情况,工程款无法公正结算、债务缠身,他们已经被逼到绝境。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将继续关注此事,发回最新报道。
长沙仲裁委员会曾驳回望新建设集团的全部请求。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记者 阳杨报道
交数千万保证金承揽工程却落入非法发包圈套
事情还得从9年前的2010年说起,当年,为了解决拆迁市民住房问题,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在长沙城西梅溪湖建设保障性住宅小区,向社会进行招投标。
2011年,在商人李学良的操纵下,金侨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侨房地产)、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新建设集团)中标梅西湖片区梅溪湖片区保障性住宅小区一期工程。
其后,金侨房地产、望新建设集团与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后变更为梅溪湖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该合同约定,金侨地产和望新建设集团负责梅溪湖片区保障性住宅小区一期的建设项目开发与施工,项目总投资5.49亿元,共有17栋高层住宅和一个配套幼儿园。
随后,望新建设集团将该项目发包给公司副总经理李学良,“李学良自己并没有这么多的资金交工程质量保修金,就开始四处借钱。”湖南省桔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桔洲建设集团)负责人曹征东告诉华夏早报-灯塔新闻,2011年2月至9月,李学良向他借款830万元。
记者了解到,2011年4月8日,望新建设集团与桔洲建设集团签订了一份施工承包合同,将梅溪湖片区保障性住宅小区一期的7栋房屋发包给桔洲建设集团,此前的830万元借款转为保证金。
另外的3栋房屋和配套幼儿园,望新建设集团则转包给一个叫王伟平的建筑商,王伟平也缴纳了1000万元的保证金。
其余的7栋楼,望新建设集团转包给一个叫吴泽良的建筑商,吴泽良缴纳了1000万元的保证金。
曹征东等人告诉记者,他们的保证金并没有缴纳到望新建设集团或业主方,而且被李学良要求缴纳到他指定的湖南金盛石油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对于望新公司非法转包的行为,项目所在地的岳麓区区委政法委在2015年2月9日的一份会议纪要中进行了详细阐述。岳麓区区委政法委指出,金侨房地产和望新建设集团中标后,将全部工程转包给该公司副总经理李学良,李学良又将整个工程分为东、中、西三个片区,分别转包给三个片区承包人,片区承包人又将工程以栋为单位,拆分成若干小包,再转包给十余个实际施工人承包。该委认为,该工程经层层转包,出现了管理混乱,权利义务不明等状况,并导致工程款结算迟迟不能完结,实际施工承包人工程款不能到位等问题的产生。
图为梅溪湖片区效果图。
完工6年仍未结算 区委政法委会议纪要成一直空文
2011年6月,曹征东等建筑商进场开工,直至2013年完工。让他们想不到的是,直到工程完工6年后的今天,他们非但没有拿到全部工程款,还被望新建设集团和部分材料商告上仲裁委和法庭,被指倒欠望新建设集团数百万元到几千万元不等。
“从2011年6月到10月,望新建设集团还是按照进度按月支付了工程款。”项目经理何维柱告诉华夏早报-灯塔新闻,从2011年10月起,望新建设集团就开始拖欠工程款。
2011年底,承建商、农民工和材料供应商开始讨薪,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介入,才付了一部分民工工资和材料款。“到2013年底梅溪湖片区保障性住宅小区一期完工,望新建设集团仅付了70%-80%的民工工资和材料款。”项目经理何维柱称,“这些民工工资和材料款都是望新建设集团点对点付的,根本没有经过我们的手,合同中约定的按照进度每月付工程款,而我们这些承建商,到目前为止,都没有拿到全部工程款。”
何维柱透露,2013年6月,望新集团强制要求承建商与其另行签订工程付款协议。该协议称,按照当时完成的工程量给付民工工资和材料款,但不作为望新集团结算的依据。
何维柱称,当时他们都不愿意想签订这个付款协议,“望新建设集团和李学良找来很多社会人员,手持棍棒强迫我们签协议。”
由于望新建设集团一直没有支付剩下的民工工资和材料款,也没有与承建商进行结算。2014年底,所有民工、材料商和承建商集聚在楼顶讨薪维权。此事在当时引起轰动,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岳麓区区委政法委介入,2015年2月6日,岳麓区区委政法委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协调。
记者在岳麓区区委政法委2015年2月9日出具的一份文件中看到,该文件要求,各项目部门进场支付的工程质量保证金由望新建设集团代为支付,并由业主方梅溪湖公司督促望新建设集团按合同应支付的比例连同保证金给付各栋号长和项目经理。而对于工程款的结算,望新建设集团和项目经理必须双方签字认可,有争议的部分由仲裁和审计部门最后确认的为准。
拿到会议纪要后,各承建商和项目经理以为自己的工程款已经有了着落,于是上交了承建楼栋的钥匙。他们却不知道,此后的他们,再也没有拿到一分钱工程款,而剩余的民工工资和材料款至今没有支付。
2015年2月9日岳麓区区委政法委的会议纪要。
仲裁裁决前后不一 裁决认定的协议签字被鉴定为伪造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了解到,从2012年至2015年,因望新建设集团未及时支付工程款,就有多名材料商将桔洲建设集团起诉至法院,讨要材料款和设备租金等。据不完全统计,各级法院判决桔洲建设集团给付的材料款和设备租金已达2000多万元。
“如果望新建设集团及时将工程款支付给我们,就不会造成这样的局面。现在,我的房产等均被法院拍卖,这样的结果就是望新建设集团造成的。”桔洲建设集团负责人曹征东对此很无奈,“望新建设集团没有及时支付工程款,已经给公司和我个人造成了非常大的问题,现在的我,早已家破就差人没亡了。”
记者了解到,从2013年起,望新建设集团就向长沙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认为向承建商曹征东、何维柱、王伟平、吴泽良、沈正文、彭桂明等13人多支付了工程款。
望新建设集团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的依据就是2013年6月5日望新建设集团与曹征东等承建商签订的一份名为《梅溪湖片区保障性住宅小区(一期)工程项目部与片区及栋号施工、结算补充协议》的结算合同,曹征东等人却向华夏早报-灯塔新闻透露,这份合同他们并没有认可。而其后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发现,该份合同上的曹征东的名字是虚假的。
而此份结算合同,也就是前文望新建设集团要求承建商签订,但表示不作为结算依据的合同。
望新建设集团在仲裁申请中提出,由桔洲建设集团承建的6栋住宅及附属设施他们多支付了1300万余元,请求退还,并要求桔洲建设集团、曹征东和项目经理曾志辉、何维柱支付赔偿金175万元。双方经过了漫长的仲裁过程,2018年2月7日,长沙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驳回望新建设集团全部仲裁请求。
本以为能松一口气的曹征东和何维柱等人,却没有想到,2018年12月14日,长沙仲裁委员会重新作出裁决,要求何维柱返还望新建设集团工程款264万余元,桔洲建设集团被裁决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仲裁委员会认定的上述结算合同,因曹征东对签字提出异议,长沙仲裁委员会向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申请司法鉴定。
记者在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2019年5月27日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上看到,该鉴定认为,送检的结算合同和一份名为《关于东片区2、3、14、15、16号栋及地下室桩基础、消防、人防等工程交工事宜的约定》上曹征东的签名系激光墨粉印刷而成,不是书写形成。也就是说,曹征东的签名涉嫌伪造。
对此,长沙仲裁委员会已于6月13日重新进行仲裁,裁决结果其后将会作出。
记者了解到,望新建设集团还将该项目承建商沈正文向长沙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记者在长沙仲裁委员会2016年6月2日出具的裁决书上看到,长沙仲裁委员会认为,梅溪湖项目属于非法转包,沈正文与望新建设集团签订的所有合同均无法律效力。
但在同一份仲裁裁决中,长沙仲裁委员会却又以自己认定无效的合同作为工程结算依据,作出裁决。
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承建商:“我们都变成负债累累,濒临家破人亡”
截至记者发稿,望新建设集团仍然拖欠包括民工工资在内的部分工程款。公开资料显示,望新建设集团始创于1966年,是一家特级建筑企业,曾荣获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湖南省私营企业100强、湖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荣誉。
“这样的一家特级企业,却置国家法律法规不顾,不仅违法层层发包,还让承建商做了事情拿不到一分钱工程款。”桔洲建设集团负责人曹征东称,“从来没看到说做了工程拿不到钱还倒欠发包方的事情。”
曹征东告诉记者,其承包的工程项目3000多万元负债都被望新建设集团和李学良转移到他的桔洲建设集团身上,“我之前付了1000多万元,法院判决执行了1500多万元,现在还有1000多万元的债务。”曹征东的桔洲建设集团账户目前已被冻结,使企业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而另一名承建商吴泽良460多平米的门面则被法院作价1000多万元拍卖,“唯一的一台汽车被查封,另外还倒欠100多万元的债务。”吴泽良说。另外,承建商王伟平的房子和两台小车也被拍卖。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曹征东等承建商曾10多次向纪委和政府讨要说法,均石城大海,了无音讯。
目前,长沙梅溪湖片区保障性住宅小区(一期)的承建商们都遭遇了曹征东同样的情况,工程款无法公正结算、债务缠身,他们已经被逼到绝境。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将继续关注此事,发回最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