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发展局设立,有何深意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在当日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近日,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
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张世昕表示,民营经济工作涉及面宽、政策性强,需要各个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作为宏观调控和经济综合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主要是立足于更好发挥统筹协调、综合施策、促进发展的功能。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张军扩在今年两会期间的提案就与提振民营企业信心有关。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说,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既有利于及时回应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创造更有利的发展环境,同时这一举措本身就会向社会释放一个强烈的信号,对于提振民营企业信心将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张军扩指出,无论是中国经济的短期稳增长还是中长期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问题都是其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国家发改委成立一个专门的工作机构,保障民营经济的权益,推动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地,对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将会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民营经济发展局设立后,要把各项工作做实,真正解决问题,这样才能真正提振民营企业的信心。
六大职责
国家发改委内设民营经济发展局的消息发布后,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刘刚的朋友圈很快就被刷屏了,他也转发了这条消息。
过去,一直没有专门的政府工作机构负责民营经济发展,民营企业的诉求主要是向全国工商联反映。全国工商联是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刘刚对《中国新闻周刊》解释说,民营经济的问题此前主要通过全国工商联或者政协反馈,如果有一个专门的部门促进其发展,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实际上,在国家层面上是缺少一个这样的机构,从发展的角度而不是管理的角度,思考民营经济的问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民营经济发展局的设立是把这个空缺给补上了。
汪玉凯指出,国家发改委内设民营经济发展局以后,从组织体系上给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保障,也能够解决民营企业遇到的一些困难。
9月4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张世昕介绍了民营经济发展局的六大主要职责,包括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
在汪玉凯看来,民营经济发展局的六大职责是围绕国家发改委本身的职能展开的,即既要促进国家经济和社会的良性发展,又要对不合理进行改革。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所长杨宜勇对《中国新闻周刊》说,民营经济发展局的六大职责中,关于“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这个工作具有连续性,必须持之以恒,不能间断。至于“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是要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针对性地解决民营企业实际困难,推动相关措施落到实处。在“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方面,要抓紧建立民间投资工作调度评估机制,努力促进民间投资增长回稳向好,推动民间投资实现高质量发展,解决民营企业不敢投不会投不能投的问题。
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董煜则向《中国新闻周刊》总结,民营经济发展局的六大职责可以从三个方面发挥作用。
第一是顶层设计。董煜指出,民营经济发展局会成为出台民营经济的综合性、系统性政策的单位,其会根据形势的变化,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制定更加具有针对性的举措,也会通过落实顶层设计形成从上到下的政策体系。
第二是加强统筹协调。“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并不意味着所有民营经济的问题都要通过这一个机构解决。”董煜说,民营经济发展局实际上是去协调解决民营经济的问题,把各部门、各地方的民营经济的问题放到一起研究,这样有利于加强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的合力,也有利于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
第三是沟通服务。董煜说,民营经济发展局设立之后,有了一个常态化的沟通机制,能够面对面地了解企业面临的具体问题和真实困难,倾听民营企业的声音。同时,通过面对面的沟通,可以更好地传达中央关于民营经济的精神。
“如果能够真正落实这六大职责,对于民营企业的发展会有一个很大的促进作用。”刘刚说。
更高层的组合拳
多位专家指出,国家发改委内设民营经济发展局并不是一个突然的举动。近几个月来,国家发改委在部署工作时已经多次提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民营经济。
董煜指出,国家发改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是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的战略任务,因为党的二十大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出了明确要求。
此外,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董煜认为,其中的预期转弱主要就是体现在民营企业身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提振市场信心、提振发展信心。
张军扩说,从中国经济短期发展来看,现在面临的最关键的问题是需求不足,其中就包括消费需求不足,其核心是居民就业困难和收入减少。而民营经济是居民就业的主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7月20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我国80%以上的城镇劳动力就业是民营经济创造的,90%以上的经营主体是民营企业。
“如果没有就业的改善和收入的增长,怎么提升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信心?”在张军扩看来,提振民营企业的信心,是实现国民经济良性循环的最关键的因素。
他进一步指出,从中国经济的中长期发展来看,民营经济是高质量发展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极具活力的部分,因此,民营经济信心不足是一个重大的问题。
为此,董煜认为,当前经济工作的一个着力点就是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中央在政策层面已经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篇提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意见》从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加强组织实施等七个方面,提出了31条具体措施,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董煜把《意见》的31条措施概括为4+2的支持政策体系,包括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舆论环境这四个外部环境,以及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和企业家精神这两个内生动力。而张军扩认为,《意见》的31条具体措施把民营经济这些年困惑的问题都涉及到了,十分全面。
《意见》发布后,一系列配套举措也陆续发布。
7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明确4个方面17项具体措施,着力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四天后,国家发改委又联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聚焦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提出了28条具体措施。
在加强要素支持方面,8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不久后,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关于接续推出和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在强化法治保障方面,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1个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8月3日,公安部发布了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26条措施,特别提出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董煜认为,政策组合拳已经打出来了,政策的落实还需要有单位去推动。他指出,民营经济发展局的设立就是从组织层面为政策落实推进提供了基础性的保障,以此实现政策层面和组织层面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更高层的组合拳。
如何提振信心?
尽管民营经济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被反复强调,但是刘刚说,他所接触的民营企业家的预期仍然较弱,他们仍在期待相关政策有进一步突破。
张军扩指出,《意见》的发布和民营经济发展局的设立对于增强民营企业的信心都非常重要,但是更为关键的是要把工作做实,解决深层次问题,让民营企业看到实效,这样才能真正提振信心。
“现在民营企业面临的问题,实际上不是政策框架存在什么重大漏洞,而是一些隐形的障碍。”张军扩说,这种隐形“玻璃门”“弹簧门”是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最大不公平,需要进一步想办法,从体制到政策去解决这一问题。
因此,张军扩认为,《意见》的31条还应该进一步细化,制定真正能够落地执行的措施。民营经济发展局设立后,则应该起监督作用,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政策,使得政策落地见效。
以市场准入壁垒为例,多位专家指出,这是现阶段最困扰民营企业的难题之一,《意见》的31条措施中也包括“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过去,在很多领域,我们一直在说降低准入门槛,但实际上民营企业进入非常难。政策好像是放开了,但实际上做起来总会有很多困难。”汪玉凯认为,如果一些领域能够让民营企业进入,甚至做大,起到的示范作用会远远大于口头上的承诺,这才更具有说服力。
张军扩也指出,提升民营企业信心不可能一蹴而就,而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尤其要避免搞“运动式”地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推动民营经济的发展一定要按照市场化和法制化的规律,“民营经济不是要法外开恩,而是要有个公平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