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宣传现“假学历”:也须向媒介平台追责
某些商品宣传顶着科研机构、知名院校的帽子,却经不起推敲。媒体或消费者仔细深究发现:这些商品与科研机构、知名高校的关系并不大。商家借助消费者崇尚科学的心理,把自己的产品往科研机构、知名院校靠拢,让消费者信以为真。显然,这些无中生有、张冠李戴的行为,就是虚假宣传。
诚信,是产品销售的基础。无论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是《反不当竞争法》,都对商品的虚假宣传做出了惩戒、处罚的规定。所以,只要是虚假宣传的行为,就应当被惩处,这样才能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商品进行宣传无可非议。但是,任何形式的宣传推广,都必须实事求是,遵守法规。
不良商家用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噱头,进行虚假宣传,他们理所当然地是罪魁祸首。可是,为他们提供宣传的媒介呢?也应受到“诛连”而被处罚,这就要求广告媒介必须承担起审核商品宣传真实性的责任。之前的传统媒体,比如报纸、电视、广播等,在接商品广告时,基本上都能严格审核广告宣传的真实性,这是因为它们知道自己的责任——必须为消费者把好第一关。
然而,如今互联网垂直类目的销售模式下,直播带货盛行,虚假宣传花样翻新且又泛滥起来,不得不令人反思:这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其实,问题的答案也不难追寻,它就是平台媒介对产品宣传的审核门槛极低,甚至没有,那么,直播带货的主播自然会毫无畏惧,信口开河。出现商品傍科技、傍高校,或者产品“货不对板”,也就不足为奇了。
事实上,不管是什么样的宣传模式,都必须遵守法规,实事求是。如果虚假宣传,让消费者利益受损,就必须追求商家责任。再者,我们也有必要较真地追究媒介、平台的责任。否则,媒介平台根本就不会履行职责,而是任其虚假宣传泛滥。当然,网络形态下的直播带货,进行广告审核并非易事,但这不是媒介平台推责的借口。
在笔者看来,电商平台不要怕难,不能卸责,而应知难而上。其实,即便是直播带货形势下的广告宣传,也一样能进行广告审核:比如,像传统媒体那样,在直播前进行审查所获奖项、产品使用了哪家机构的科研成果;比如,与带货主播约法三章,“播”后算账,对违规者采取停播的措施;又比如,倘若商家或主播进行了随心所欲的虚假宣传,平台可以留存证据,并向职能部门举报,等等。总之,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和自己平台的声誉,网络平台、媒介一定要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黄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