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质疑支书违纪处理过轻 纪委副书记:哪个单位没问题?
华夏早报讯(灯塔新闻记者 阳杨)因将村集体资产承包给外甥长期不交租金、违规申领低保、不公开账目等,广西全州县一村支书被当地镇党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此,村民认为处罚过轻。村民向全州县纪委反映时,县纪委副书记则称,如果有问题,都一棍子打死,那就是搞运动。其还称,“哪个单位没问题?”
村民举报村支书严重违纪违法
近几年,广西全州县全州镇水南村10余名村民一直联名实名举报该村村支书廖风生。
记者在村民联名签署的一份名为《关于请求对全州县全州镇水南村支书廖风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的报告》中看到,村民举报称,廖风生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将村集体所有的厂棚租给自己的亲属长期不收租金,并违规帮人办理低保,还私设小金库等。
村民告诉记者,水南村有一个100余亩的茶叶场,之前由9名村民承包,2005年承包结束后,“廖风生擅自将此茶园出卖共得100余万元,再加上2007年1月青苗补偿款90万元一共200多万元,其中的青苗补偿款90多万元都被一陌生人领走。”
村民在举报材料中称,此事全州县监察委办案人员曾对他们进行过回复。“办案人员说,这200万元确实查处属实,但村委已用在了旅游、吃喝和修村道三方面,还说这些事情发生在十八大之前,就不予追究了。”当地村民在举报信中称,这200万属于村集体财产,去向一直没有公开。
村民还在举报材料中透露,2009年底,“廖风生儿媳唐艳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承包了村后15亩青山30年,2010年,廖风生妻儿、儿媳等组织人员将青山上的成片松林砍伐出售。”记者了解到,砍伐森林一事,当地媒体曾进行曝光,但最后也不了了之。
“2016年,廖风生听说全州镇政府推进城镇化需要大量黄土,又指使儿子廖敏买下之前租下的15亩山地,表面上给了村里7万元,却私下给了9个队长每人一万元封口费。”村民在举报材料中呼吁上级领导严肃查清廖风生这些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并给予严惩。
全州县全州镇水南村被占用的基本农田。
村支书被党内严重警告
记者获悉,廖风生出生于1962年,2002年6月起担任水南村村支书本,2016年6月当选为全州县第十三届党代表和全州镇第五届党代表。
2018年8月22日,中共全州镇委员会对村民举报廖风生一事下发了处分决定。在这份名为《关于给予廖风生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中,中共全州镇委对廖风生的违纪问题进行了核定。
处分决定称,廖风生在担任水南村支书期间,其外甥尹某2015年至今租用水南村厂棚,村两委班子成员因知道尹某与廖风生的关系,没有具体商定租金和签订租赁协议,廖风生也没有主动要求其外甥缴纳租金。廖风生在2013年至2015年违规帮其母亲申报领取农村低保金4248元。另外,廖风生还伙同村主任和村委委员,将2015年至2017年收取的垃圾保洁费56588元不入账,也未向村民公开。
该处分决定还称,廖风生身为村支书,违反群众纪律,优亲厚友,侵犯群众之情权,经中共全州镇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全州镇党委的此处分决定,当地村民表示处罚过轻。“对我们举报的其他的事情避而不谈,仅是一个党内严重警告。这样的人,已经不适合再担任村支书了。”
全州县全州镇党委对廖风生的处分决定。
县纪委副书记:哪个单位没问题?
当地村民告诉华夏早报-灯塔新闻,2018年7月27日,他们曾就廖风生贪腐问题找到全州县纪委副书记赵宏举报。
记者在当日赵宏与村民通话录音中听到,赵宏称,“十八大之前发生的事与十八大之后的无关,包括省级干部都是十八大以后查处的。查处问题都是针对十八大以后,如果有问题,都一棍子打死,那就是搞运动,国家就会引起混乱。哪个单位没问题,如果查到底,中央有中央的考虑,(所以廖风生)只能给党内警告。”
记者就此事联系上全州镇纪委,一赵姓书记称,县纪委对此事(廖风生被举报一事)十分重视,具体调查及材料都在全州县纪委。
记者试图联系全州县纪委副书记赵宏,其称正在开会,让纪委其他工作人员联系记者。
全州县纪委办公室一刘姓工作人员回复称,“我们都按程序办理了,也多次向村民反馈,调查情况和反馈情况也向桂林市纪委进行了汇报。”其称,核实了廖风生一部分违纪的情况,也给予了处分。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将继续关注此事,发回最新报道。
村民举报村支书严重违纪违法
近几年,广西全州县全州镇水南村10余名村民一直联名实名举报该村村支书廖风生。
记者在村民联名签署的一份名为《关于请求对全州县全州镇水南村支书廖风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的报告》中看到,村民举报称,廖风生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将村集体所有的厂棚租给自己的亲属长期不收租金,并违规帮人办理低保,还私设小金库等。
村民告诉记者,水南村有一个100余亩的茶叶场,之前由9名村民承包,2005年承包结束后,“廖风生擅自将此茶园出卖共得100余万元,再加上2007年1月青苗补偿款90万元一共200多万元,其中的青苗补偿款90多万元都被一陌生人领走。”
村民在举报材料中称,此事全州县监察委办案人员曾对他们进行过回复。“办案人员说,这200万元确实查处属实,但村委已用在了旅游、吃喝和修村道三方面,还说这些事情发生在十八大之前,就不予追究了。”当地村民在举报信中称,这200万属于村集体财产,去向一直没有公开。
村民还在举报材料中透露,2009年底,“廖风生儿媳唐艳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承包了村后15亩青山30年,2010年,廖风生妻儿、儿媳等组织人员将青山上的成片松林砍伐出售。”记者了解到,砍伐森林一事,当地媒体曾进行曝光,但最后也不了了之。
“2016年,廖风生听说全州镇政府推进城镇化需要大量黄土,又指使儿子廖敏买下之前租下的15亩山地,表面上给了村里7万元,却私下给了9个队长每人一万元封口费。”村民在举报材料中呼吁上级领导严肃查清廖风生这些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并给予严惩。
全州县全州镇水南村被占用的基本农田。
村支书被党内严重警告
记者获悉,廖风生出生于1962年,2002年6月起担任水南村村支书本,2016年6月当选为全州县第十三届党代表和全州镇第五届党代表。
2018年8月22日,中共全州镇委员会对村民举报廖风生一事下发了处分决定。在这份名为《关于给予廖风生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中,中共全州镇委对廖风生的违纪问题进行了核定。
处分决定称,廖风生在担任水南村支书期间,其外甥尹某2015年至今租用水南村厂棚,村两委班子成员因知道尹某与廖风生的关系,没有具体商定租金和签订租赁协议,廖风生也没有主动要求其外甥缴纳租金。廖风生在2013年至2015年违规帮其母亲申报领取农村低保金4248元。另外,廖风生还伙同村主任和村委委员,将2015年至2017年收取的垃圾保洁费56588元不入账,也未向村民公开。
该处分决定还称,廖风生身为村支书,违反群众纪律,优亲厚友,侵犯群众之情权,经中共全州镇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全州镇党委的此处分决定,当地村民表示处罚过轻。“对我们举报的其他的事情避而不谈,仅是一个党内严重警告。这样的人,已经不适合再担任村支书了。”
全州县全州镇党委对廖风生的处分决定。
县纪委副书记:哪个单位没问题?
当地村民告诉华夏早报-灯塔新闻,2018年7月27日,他们曾就廖风生贪腐问题找到全州县纪委副书记赵宏举报。
记者在当日赵宏与村民通话录音中听到,赵宏称,“十八大之前发生的事与十八大之后的无关,包括省级干部都是十八大以后查处的。查处问题都是针对十八大以后,如果有问题,都一棍子打死,那就是搞运动,国家就会引起混乱。哪个单位没问题,如果查到底,中央有中央的考虑,(所以廖风生)只能给党内警告。”
记者就此事联系上全州镇纪委,一赵姓书记称,县纪委对此事(廖风生被举报一事)十分重视,具体调查及材料都在全州县纪委。
记者试图联系全州县纪委副书记赵宏,其称正在开会,让纪委其他工作人员联系记者。
全州县纪委办公室一刘姓工作人员回复称,“我们都按程序办理了,也多次向村民反馈,调查情况和反馈情况也向桂林市纪委进行了汇报。”其称,核实了廖风生一部分违纪的情况,也给予了处分。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将继续关注此事,发回最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