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发文严禁恶俗婚闹具有示范意义
近日,山东莘县发布通告,决定对低俗、恶俗、危险闹婚的现象进行集中治理。通告中提到,要充分认识恶俗婚闹危害,严禁恶俗婚闹行为。禁止在城区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诸如把新郎用胶带捆绑在树上或者电线杆上,浇啤酒、倒酱油、砸鸡蛋,以及扮演种种不雅角色做搞怪动作等任何形式的婚闹行为。(5月6日 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恶俗婚闹现象在各地愈演愈烈,突破道德甚至法律的底线,轻则给受害人留下心理阴影,重则造成人身伤害,甚至危及生命。笔者认为,严禁恶俗婚闹的文件不能一发了之,便没有了“下文”,否则,再多的禁止性文件如果没有措施落实下去,最终也只能沦为一纸空文,没有多大实际意义。
现实生活中,不少恶俗婚闹行为即便触犯了法律,却在婚闹的外衣保护下,逃避了法律制裁,极少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究其原因,其一,恶俗婚闹中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一般难以界定,取证比较困难,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印证,便谈不上追究法律责任;其二,参加婚礼的大都是亲戚朋友、同学同事,受害人往往碍于面子,在“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作用下,不愿意去检举、揭发婚闹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此状况,婚闹者更是有恃无恐,变着花样在婚闹中“恶搞”,把道德和法律统统抛在脑后。政府发文严禁恶俗婚闹,可以说给婚闹者打了一针清醒剂,让其充分认识到恶俗婚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涉嫌违法犯罪的将受到法律严厉制裁,这对遏制恶俗婚闹现象显然有积极作用。
简而言之,现代文明下的恶俗婚闹,必须坚决摒弃。山东莘县政府发文严禁恶俗婚闹带了一个好头,具有现实示范意义,值得各地借鉴和推广。█丁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