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17条举措厘清政府和医院权力清单 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创收指标

       5月5日,山西省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针对政府出台的《太原市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解读,包括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等。该方案旨在处理好医院和政府关系,实现政事、管办分开,释放医院活力。


       长期以来,公立医院在深化改革中存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界限不清、政府举办和监管公立医院不同程度缺位越位现象,公立医院自主权未能有效落实,以及管理粗放等问题,亟需出台规范性文件,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近日,太原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方案》,从完善公立医院治理体系、健全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三个方面,厘清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和监管职能清单,首次提出医院应制定章程,明确医院决策机制,并强调发挥专家治院作用。


       在完善公立医院治理体系方面,一是各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要按规定行使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受益权等,定期对公立医院进行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二是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职能,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数量和规模;落实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逐步偿还和化解长期债务;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针对政府对医院的监管职能,要求建立综合监管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强化行政部门监管职能,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10%。


       在健全公立医院管理制度方面,医院要建设涵盖临床、护理等环节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加强医院网络和信息安全建设管理,完善患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技术措施;优化就医流程,科学实施预约诊疗,推行日间手术、远程医疗、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等;加强急诊急救力量,畅通院前院内绿色通道。


       根据规划,2019年,太原市在选择10所公立医院制定章程试点的基础上,要逐步完成全市公立医院章程制定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