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隔空猥亵不能因家长面子“羞于启齿”
面对自己的孩子遭受不法侵害,不主动为其伸张正义却因此深感蒙羞——来自家庭与社会的异样眼光,在造成孩子们二重伤害的背后,家长们竭力维系的“面子”实在难辞其咎。
家长的“面子”遮不住普法教育的缺失。作为孩子的教育者,家长有责任让孩子认识到何为法律,作为未成年人又如何分辨遵纪守法与违法犯罪,更应当让孩子意识到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人,在法律上享有独立的权力:自己是否正在参与一项法律活动,是否安全守法还是趋于违法,一旦违法又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通过正当渠道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部分家长法律意识淡薄,漠视了对未成年子女法律观念的塑造,致使孩子们常常深陷不法陷阱而不自知。
家长的“面子”也难掩性教育的缺位。未成年人的生理发育速度大多快于心理发育速度,因此孩子们往往对自己生长变化过快的身体感到困惑而无所适从。作为孩子的启蒙人,家长有义务让孩子去理解何为性与性别、自尊与自爱,又如何培养形成原始的身体隐私观与社会边界感。可现实生活中不少家长却是谈“性”色变,视其若洪水猛兽,以致在孩子生长发育最关键的阶段却对自己的身体一无所知,身体自控、自制与自爱更是无从谈起。
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还有多少孩子正在遭受校园霸凌、深陷网络暴力,却“羞于”对父母启齿。然而扪心自问,他们真的只是“羞于”启齿么?这背后,又有多少父母为了自己所谓的“面子”,“羞于”对正义启齿,选择以冷漠应对对孩子们的痛苦与不幸,告诉他们“都是你自己的问题”;甚至不惜动手打骂,在孩子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将他们推向更加孤立无援的深渊。长此以往,逐渐长大的孩子们便再也不会向父母开口——比起遭受不幸转瞬即逝的切肤之痛,也许他们更害怕承受身边至亲经年累月下冷漠与无视的锥心之苦。
回避侵害事实反而责怪孩子,将道德审视凌驾于理性与同情之上,无疑是荒唐的“受害者有罪论”。家长们与其把“面子”高高贴在脸上,不如把“面子”摘下来铺成和孩子们交流沟通的信任之桥:花一些时间、多一点耐心,倾听孩子们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喜乐悲欢,并在言传身教中为孩子们讲好普法教育、性教育的“人生第一课”——当有朝一日您的孩子因遭受侵害而向您倾诉时,请帮助他们以法回击不法、用行动直面暴力,莫要让今日的失语、失范和缺位,酿成他日无法挽回的悲剧。■邱宣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