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元债权申请价值数亿企业破产法院受理 企业两月后才知情

       华夏早报讯(灯塔新闻记者 张邦毛)因一个4万元的债权人提出破产清算,广西桂林一家价值数亿的企业陷入破产旋涡,而在债权人向法院提起破产清算两个多月后,该企业才知情。当地法院在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却没有在破产法规定的时间内告知债务人。
 
       4万元债权人申请价值数亿企业破产

       2018年10月,桂林恭城龙星锌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星锌业)负责人才知道,自己价值数亿的企业两个多月前被债权人在法院申请破产,而法院受理的缘由是一个4万元的债务。

       申请龙星锌业破产的债权人名为桂林天湖水利电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湖水利),2018年7月30日,天湖水利以龙星锌业欠款4万元为由,向桂林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恭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对龙星锌业进行破产清算。

       龙星锌业是一家以有色金属锌冶炼为主的民营企业,厂区占地138亩,投资规模约1亿元,现有锌冶炼加工沸腾焙烧炉一座,于2007年2月投产。其产品高等氧化锌获广西名牌产品,2006年至2007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当地千万元纳税大户。

       “2008年3月底,我们公司正式启动10万吨/年电锌技改项目,2008年列入广西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龙星锌业负责人告诉华夏早报-灯塔新闻,2007年,龙星锌业还被桂林市人民政府列入实施强优“1234”工程重点扶持的“十强企业”质疑。“截止到2015年6月,公司已累计投入资金约6亿元。”




图为恭城县人民法院。
 
       被申请破产两个多月后 债权人才知情

       记者了解到,恭城县人民法院在接到天湖水利破产申请后的2018年7月30日,就将移送破产审查决定书送至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后的2018年8月6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受理天湖水利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恭城县人民法院审理。

       “但县法院受理后,并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我们债务人。”龙星锌业负责人表示,天湖水利何时提出破产清算申请,该公司不得而知。“县、市法院均没有法律文书通知我公司,从而导致我公司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提出异议,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直到2018年10月17日,恭城县人民法院到龙星锌业送达其他民事案件法律文书时,才将此前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和指定恭城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两份法律文书送达。

       这时的龙星锌业,才得知自己被破产清算,而此时与2018年7月30日天湖水利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

       对何时通知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十条早就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该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受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受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未进行听证就指定破产清算管理人

       龙星锌业负责人还透露,2018年10月17日,恭城县人民法院在送达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文书时现场对公司法人进行了询问,龙星锌业明确表示不同意破产清算。龙星锌业法人在询问笔录中表示,根据桂林中院有关法律文书,“公司研究后于2018年11月17日前给予答复。”当日,恭城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也告知龙星锌业,“如公司不同意破产清算,本院将进行听证程序,召集政府、债权人等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听证。”

       让龙星锌业想不到的,恭城县人民法院并没有进行听证,而在送达法律文书的当天,就指定广西嘉合律师事务所作为龙星锌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开展破产清算工作。

       2018年11月7日,龙星锌业向恭城县人民法院递交了回复函,明确表示不同意破产清算,并且要求进行听证程序。
 
       法院被指粗暴执法

       龙星锌业负责人告诉华夏早报-灯塔新闻,2019年5月32日,其公司所有财务资料、公章、业务章和电脑主机被扣押带回恭城县人民法院。“当时是恭城县人民法院蒙姓副院长、法官聂华宇带队,来了10多名执法人员,他们并没有提交执法的有关证件、搜查令和法律文书,就强行扣押了公司资料。”龙星锌业负责人认为,法院此举涉嫌粗暴执法。

       记者获悉,因认定龙星锌业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财产状况说明等材料,龙星锌业法定代表人王龙2019年1月9日被恭城县人民法院处以罚款10万元,并对其银行卡进行了冻结。王龙随后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复议,也遭驳回。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了解到,被申请破产清算之前,龙星锌业正在积极采取各种形式进行招商引资,已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公司还没到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地步。为了一个几万元债权人,强行将投资6个多亿的自治区重点项目进行批产清算,已严重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龙星锌业负责人表示,法院此举,严重影响了公司目前开展的招商引资和正常工作。

       记者就此事联系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恭城县人民法院,两院称了解情况后进行回复,截至记者发稿,上述两院并未对此事进行回复。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将继续关注此事,发回最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