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迟到8分钟遭索赔2400元:追责之余应多些宽容
站在乘客的立场来看,她按照计划预约了网约车,希望能够准时抵达机场,但司机迟到导致她错过了飞机。这给她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因此,向平台提出全额赔付改签费的诉求,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乘客对自身权益的维护。
然而,并非谁承担的损失大,谁就可以免除责任。就此事而言,乘客在时间安排上实在过于冒险,仅仅预留了5分钟办理登机手续,这本身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即使是乘坐高铁、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也存在因交通拥堵、雨雪天气等意外情况导致迟到的风险。又怎能要求和相信网约车司机在时间上的精准把握呢?
不可否认,平台和司机应当承担部分赔偿,但这份赔偿不该是无限额的。根据《民法典》584条的规定,违约损失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且不论司机在接单时,对时间紧的情况并不知情。全额赔付改签费的要求显然超出了正常情况下可以预见的后果。
假使在平台相关规范完善之后,“极限赶飞机”这样的紧急情况可以被知晓,但是遇到要求全额赔付个人损失的乘客,又有哪位司机敢接单呢?允许自己预留5分钟踩点办理登记手续,却不能接受司机因意外延迟8分钟,无疑是做到了“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反面。借此事件,网约车平台建立完善的服务标准和监管机制是一方面。追责之余思考是否该多些彼此宽容与理解是另一方面。
加速社会背景下,时间紧迫感与任务繁重感驱使着我们快步向前,效率与速度成为关键变量。然而,社会的良性运行并不仅仅依赖于刚性的法律条文作为底线,还需要人与人之间的宽容与体谅作为粘合剂。曾几何时,外卖骑手因越来越快的送餐节奏被“困在系统里”。有此前车之鉴,网约车等新兴行业的规范发展,应有更多人性的关怀与力量来平衡工具理性的痼疾。■魏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