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发〔2017〕27号)、《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与挂牌督办办法》(赣安〔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江西省安委会决定对萍乡市上栗县“5·31”爆炸事故实行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