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就此事发布有关情况通报:经初步查明,该店(龙井189号)营业员在6月11日、6月12日、6月13日连续三次将产自杭州市余杭区的龙井茶宣称为“西湖(狮峰)龙井”售卖给当事人,销售金额共计1800元(人民币),涉嫌虚假宣传。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