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铲麦苗事件”:铲的是民心和法治精神

       2月10日,河南省武陟县一村庄20亩麦苗被铲除,官方通报称,该地块已被专业机构认定为镉超标,正在开展土地治理,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个别村民违规种植小麦作物,村干部在清理过程中工作方式不当。目前,相关人员已被停职,此事正在调查处理。(2月11日 澎湃新闻)


       在河南省武陟县小董乡新李庄村发生的所谓“20亩麦苗被铲除”事件,乍一看是一个简单的土地治理过程中的冲突,但深入剖析,却暴露出多方面严重的问题。这犹如一面镜子,照出了权力失范和法治意识淡薄的丑态。


       首先,从土地治理的角度看,该地块被专业机构认定为镉超标,这本该是依据科学检测结果进行的合理举措。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却出现了如此大的偏差。


       这反映出相关部门在土地治理工作中缺乏严谨的规划和人性化的操作流程。土地治理是一项严肃且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不是简单粗暴地一铲了之。如果在认定超标之初,就能充分考虑到村民的利益,通过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解释宣传,引导村民积极配合,或许就不会出现这样的矛盾冲突。


       而个别村民违规种植小麦作物,这确实违反了相关规定。但这绝不是村干部可以肆意妄为、采用不当工作方式对待的理由。村干部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本应是政策的宣传者、执行者和群众利益的维护者。但他们在此次事件中的表现却令人失望。


       这种不当的工作方式,不仅损害了村民的权益,更破坏了基层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信任关系。这也警示着广大基层干部,在工作中必须依法依规行事,任何时候都不能以权压人,要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


       相关人员被停职是事件处理的一个开端,但这远远不够。这一事件背后所反映出的深层次问题需要深刻反思并整改。对于相关部门而言,这是一个重新审视自身工作流程、强化法治意识教育的机会。土地治理工作涉及众多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执行过程中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的改进,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村民的角度来看,这一事件也是一次法治教育课。虽然村民违规种植有情可原,可能是出于生计的考虑,但这绝不是违反规定的借口。在现代社会,法治意识必须深入人心,每一位公民都要明白遵守法律法规是基本的行为准则。村民在面对土地治理等政策时,应该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而不是盲目地违反规定。


       在整个社会层面,这一事件敲响了权力监督的警钟。无论是基层干部还是上级部门,在行使权力时都必须接受严格的监督。只有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才能避免权力的滥用。


       同时,这也提醒我们在推进各项工作时,要注重平衡好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之间的关系。不能为了追求公共利益而忽视个体利益,也不能因个体利益的诉求而阻碍公共利益的实现。


       武陟县的“麦苗被铲除”事件不应仅仅成为一个孤立的新闻热点,而应该成为推动法治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权力监督的一个典型案例。


       相关部门要以此次事件为契机,全面排查工作中的漏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广大民众也要从中汲取教训,增强法治意识,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构建一个更加和谐、法治、有序的社会环境。■首席评论员 董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