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学前教育开启免费时代
2025年8月5日,一份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正式亮相。这份编号为国办发〔2025〕27号的文件宣布: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国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的保育教育费将全面免除。
这项政策聚焦于进入小学前的最后一年学前教育,即通常所说的幼儿园大班阶段,针对5-6周岁儿童群体。在幼小衔接的关键时期,新政将为数百万家庭直接减轻教育负担。
政策核心:精准减负,普惠民生
根据文件规定,免除的是保育教育费,不含伙食费、住宿费和杂费等其他费用。具体标准将按照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执行。
对于选择民办幼儿园的家庭,政策同样惠及。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将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的免除水平,享受相应的保育教育费减免。
当然,民办幼儿园保教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园方仍可按规定向家长收取。
政策设计考虑到了地区差异。西藏、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涉藏州县以及新疆四地州等地区将继续执行现行政策,不做调整。
财政保障:中央地方共担,动态调整机制
为确保政策落地,文件建立了完善的财政补助机制。对因免保教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财政部门将根据在园儿童人数和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情况给予补助。
中央财政将根据核定的各省免保教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及在园儿童人数,按照五档分担比例确定补助资金:
第一档地区中央财政分担80%。
第二档地区中央财政分担60%。
第三、四、五档地区中央财政分担50%。
财政部和教育部将参考各省公办园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分区域确定财政补助标准上限,逐省核定具体标准。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幼儿园运营:确保正常运转,严禁拖欠工资
新政特别强调保障幼儿园的健康发展。文件要求各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同时,各地需制定并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全面提升办园质量水平。
政策鼓励各地在国家统一实施的免保教费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巩固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群体的资助政策,做好兜底保障。
政策衔接:原有资助制度废止,新机制建立
随着新政实施,《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1〕410号)文件同步废止。这意味着我国学前教育资助体系迎来重大变革。
为确保政策平稳过渡,文件要求各省级政府发挥统筹作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与本地区已实施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做好衔接。
地方各级财政和教育部门被要求加强资金保障和使用管理,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严禁拖欠教师工资。
深远影响:降低教育成本,提升公共服务
这项政策是“涉及千家万户、事关长远发展的重要惠民举措”。文件要求各地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营造有利于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对于普通家庭而言,新政将有效降低学龄前儿童的教育成本。特别是在孩子即将进入小学的关键阶段,减轻了家庭经济压力。
对于学前教育行业,政策标志着政府投入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为幼儿园特别是公办园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幼教行业迎来重大变革:根据新政要求,各省需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提升办园质量水平。
免费学前教育迈出关键一步。随着2025年秋季学期大班保教费的免除,政策制定者已明确表示,财政部和教育部将统筹考虑学龄人口变化、财力状况等因素,研究适时完善免费学前教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