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告示”撤下,更要厘清自治边界

       近日,云南临沧一村庄张贴的“外省结婚交1500元”“未婚同居每年500元”告示引发全网关注。当地镇政府迅速回应称,未经过报备,目前告示已撤下。这份越界的告示虽已落幕,但暴露的基层自治程序失范、权力边界模糊等问题,值得深入反思。基层自治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但自治绝非随心所欲,唯有坚守法治底线、规范制定程序,才能让村规民约真正成为基层治理的“安全阀”而非“麻烦源”。


       这则告示的荒诞之处,在于全方位突破了法律红线与自治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并无收费罚款的行政权力,村规民约更不得与宪法、法律相抵触,不得侵犯村民合法权利。“外省结婚缴费”条款直接侵犯公民婚恋自由这一基本权利;对未婚同居、夫妻争吵的罚款规定,更是无视人格尊严的越权行为。


       民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早已明确,村规民约要坚持合法合规,不得违背宪法和法律精神,不得侵犯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涉事村庄的做法,显然将自我管理异化为任意管制,把基层自治当成了违法越权的“自留地”。


       事件暴露出基层治理的三重关键短板。程序上,涉事告示由村小组擅自制定,未履行“征集民意—拟定草案—合法性审核—村民表决—备案公布”的流程,既未广泛征求村民意见,也未向乡镇政府报备,完全违背民主决策要求;权责上,部分基层干部混淆“自治”与“行政”的核心边界,将个人意志包装成“村规民约”,把治理权力当作彰显权威的工具,忽视了村民自治的本质是自我服务而非权力管制;理念上,“以罚代管”的落后思维与当前婚俗改革精神背道而驰。整治陋习必须依法依规,如湖北英山通过“文明婚恋第一课”“零彩礼”榜样宣传等疏堵结合的方式,让彩礼均价从16万元降至8万元,这种尊重群众意愿的做法才是正途,而罚款式治理只会激化矛盾、损耗基层公信力。


       规范基层自治,绝不能止于“一撤了之”,更要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同类问题。首先要筑牢法治意识根基,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法律培训,重点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及村规民约制定规范,明确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权力边界,让干部知晓自治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其次要刚性执行制定流程,乡镇政府需严格落实审核备案责任,对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村规民约坚决不予通过,确保每一项规定都体现群众意愿、符合法律精神。最后要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将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查纳入乡镇常态化工作,对擅自越权制定“奇葩规定”的行为严肃追责,同时畅通村民监督渠道,让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让村规民约合法合规、治理流程公开透明、干部权力受到有效约束,才能让基层自治回归为民服务的本质,构建起和谐有序的治理生态,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筑牢坚实根基。■万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