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的网络“送养”江湖,不容继续存在
我国《收养法》对被收养对象、收养人、送养人都有着严格的标准限定,且“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换言之,私自收养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但客观来看,发生在民间的私自收养现象其实由来已久,它的风险隐患也在各个层面引发过关注和讨论。而在网络普及后,网络“送养”江湖的出现,让其风险被进一步放大,甚至由此衍生出赤裸裸的灰色产业链。“高管性侵养女事件”的真相还有待权威释疑,但此事让网络“送养”的灰色地带再次暴露在社会聚光灯之下。
近来多家媒体所揭示的网络“送养”生态,其实大同小异:真真假假的收养供需信息以或明或暗的方式充斥在各类互联网平台,其中不少都属于明码标价的“交易”。虽然这一灰色地带中,收养方和寄送方的动机,不能一概而论,但其中的风险,已经不容忽视。前些年发生的“爱心妈妈”袁厉害事件、“圆梦之家”网络贩婴案,都很直观地提示了这种风险。
针对网络“送养”的灰色地带,舆论此前就有过多轮讨论。由于其同时包裹了多个议题,如合法收养门槛的高低、未成年人保护的边界、儿童拐卖的打击等等,目前来看,情况仍然复杂。
但从媒体调查、学界反馈看,一些共识是具备的。比如,面对日益壮大的网络“送养”灰色产业链,建立更完善的治理网络已刻不容缓。这种有专业化、产业化之势的灰色“送养”模式,同时可能伴随着儿童拐卖、性侵等多种罪恶,在任何社会都是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的行为,一旦不能被有效管束,就很可能形成多个层面的破坏效应,因此必须加以有效治理。
网络平台也应该守土有责,加大信息排查力度,彻底压缩灰色交易在网络的藏匿空间。目前,媒体调查都能发现不少线索,证明其需要改进的地方很多。
另外,网络“送养”江湖中,也不乏有部分是属于合理的收养需求被迫转入“地下”。那么,要压缩这一灰色地带,就需要通过优化合法收养的门槛和渠道,为合理收养需求开更多“正门”。
其实,合理的收养行为,对收养方和被收养对象来说,本身都是需要保护的善举。因此,不让一些不法行为随意染指这片本该受到严格保护的“净土”,可谓当务之急。“高管性侵养女事件”揭开了问题一角,是时候明确:灰色的网络“送养”江湖,不容继续存在下去。█澎湃